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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这五类诈骗
https://www.51jiuhuo.com 来源:51旧货网编辑整理 时间:2016/12/25 15:18:59 浏览:277次

51旧货网小编整理报道:严防这五类诈骗

“五类诈骗案件”预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自己财产安全。

第一类:冒充公检法

一、案件特性:

此类案件以被害人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对大陆居民大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该类犯罪多以团伙作案,其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扮演角色多变。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电话中的演技,按照诈骗剧本的要求,要声色俱厉、声情并茂,诱骗他人入局。

二、作案手段:

嫌疑人通常冒充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以手机即将停机为由、冒充银行客服告知受害人银行卡涉嫌洗黑钱为由和冒充快递人员告知受害人快递包裹涉毒为由等手法,再将电话转至其扮演的“公检法”手中,威逼利诱的一步步的骗取受害人信任,从而实施诈骗。

三、防范措施:

1、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接转电话,勿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听人摆布。

2、公检法机关不会向任何个人发放任何形式的拘捕令或通缉令,更不会发送链接或让你自己去上网查询通缉令。

3、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

4、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接到类似电话时一定要冷静、沉着,特别是涉及钱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把好最后一道防范关口,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咨询核实。

第二类:购物退款

一、案件特性:

近年来网络购物以便捷、经济的购物的方式随着时代的节奏迅速攀升,双11活动期间更是迎来了网络购物高潮。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淘宝”在社会中较高的影响力,以网购后无法发货退款为由实施诈骗,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欺骗性,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带来了直接的损失。

二、作案手段:

嫌疑人通常冒充网购平台以及平台卖家联系受害人,谎称因为网购平台的系统升级从而网购订单丢失或者该商品因缺货而无法完成交易,安排退款给受害人为由。嫌疑人发送“退款”伪链接,并要求受害人按照“链接”上相关提示办理退款手续,在此过程中将受害人账户内的钱悉数盗走。

三、防范措施:

1、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首先应当仔细甄别购物网站,钓鱼网站虽然做得惟妙惟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一定要注意域名,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一定要提高警惕。

2、要使用比较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交易。很多的网络诈骗受害人是因为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因此,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3、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及时升级计算机杀毒软件,并尽量避免使用公共网络上网购物。

第三类:冒充老师、医生谎称孩子生病

一、案件特性:

此类诈骗案件的作案目标大多针对正在上学孩子家长,作案时间多发生在上学时段。犯罪分子冒充老师或者医生,通过电话联系家长,谎称孩子在学校摔伤或者突发重病,以时间紧迫为由,利用家长担心小孩的心理,要求立即汇款。

二、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学生的信息,然后分工合作,分别冒充医生、老师以及校方工作人员等给学生家长打电话,谎称学生重病或受伤进医院,以急需手术医疗费用为由,再让所谓的“医院财务人员”联系学生家长,从而骗取学生家长汇款。

三、防范措施:

1、冒充学校老师类的电信诈骗犯罪具有来电欺骗性强、利用家长关心孩子安全焦虑心理等特点。

2、广大学生家长要保持警惕,对陌生信息、来电仔细甄别,不要轻信,慎防被骗。

3、遇到来电称孩子遇险、遇突发情况的陌生来电,请不要惊慌,应及时打电话向学校、老师咨询或直接拨打110反映和咨询。

第四类:兼职刷单

一、案件特性:

网上刷信誉,网络刷单多是不法分子利用虚拟网店,以提高网店销售量、信誉度、好评度为由诱骗网络客户购买其产品并给予好评并承诺返还购物款的同时付给一定比例的提成。由此,催生了一些网络刷手,即通过代他人刷单谋利。由于网络刷单操作简单,门槛低,且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且佣金较高工作轻松,深得一些年轻人的青睐。但随着刷信誉兼职的发展,犯罪分子以高佣金为诱饵,通过“网络兼职刷单”实施诈骗。

二、作案手段:

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利用高额的佣金诱惑力,反复强调购物资金有保障,但结账时卡单,需要重拍。多数受害者一开始多次购买产品给予好评得到了不法分子付给的好处费,当受害者大金额购买产品时,不法分子就将钱卷走,此时网店已经无法找到,所谓的“店主”也失去了联系。

三、防范措施:

1、用虚假的交易方式刷店铺信誉本身就是欺骗行为,千万不要为了这点蝇头小利,让自己陷入诈骗的陷阱。

2、不要轻信传言,声称刷单可以赚外快,网络虚拟交易平台尤其是非正规的平台大多存在安全隐患,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而欺骗消费者。

第五类:冒充领导(针对企业财会人员)

一、案件特性:

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大多利用QQ或者微信冒充企业领导诈骗财会人员。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户转账。

二、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通常选择工作日、白天等银行转账便捷的时间作案,事先收集好准备各企业负责人的公司资料和网络信息,把自己申请的微信号修改头像假冒公司负责人,并按照真实资料信息在微信或QQ中备注甚至更新朋友圈和空间动态,骗取企业财会人员信任并加为好友或拉财会人员进公司的新群,以打保证金、定金、合同货款等名义,让财会人员向其提供的账号转账。

三、防范提示:

1、企业要完善财务制度,必须履行严格的财务审批手续,不要通过短信、微信、QQ等无法核实信息真假的通讯渠道传递转账指令。

2、当收到陌生人发来的邮件、文件等,切莫轻易点击,当收到汇款指示时,不要轻易相信,通过其他方式确认后再做决定。

3、财会人员也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及时更新电脑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电脑“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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