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旧货网编辑整理,购房补充协议——产权过户篇
买房时我们一定要谨慎,看好合同,及时了解注意事项等,以防被骗,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一块来看看吧!
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产权过户的条款汇总如下:
1、产权证取得:
(1)、所有权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准。
(2)、所有权取得时间:从_年_月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2、办理产权证费用问题: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登记部分机构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明》,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的罚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
3、开发商代办产权证事宜:出卖人办理产权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颁发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年_月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此后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4、退房相关: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产权过户的条款汇总如下:
1、产权证取得:
(1)、所有权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准。
(2)、所有权取得时间:从_年_月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2、办理产权证费用问题: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登记部分机构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明》,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的罚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
产权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您要想避免产权纠纷,请牢记两条:
1、严格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进行查询
2、严格审查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明确约定开发商在若干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