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旧货网编辑整理,北京市的节能低碳标准化工作已迈上新的台阶
11月3日,北京市发改委与质监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爱仙在进行解读时表示,《方案》提出构建体现北京特色、指标水平先进、系统构成完善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其中众多标准是国内首次提出,这些标准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及其他地区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带动节能低碳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明确2022年前标准化工作五大任务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特别是京津冀地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相对集聚,环保减排压力倍增。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推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李爱仙认为,这种新形势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明确了未来几年标准化工作的五大任务。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构建相互协同、互为支撑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二是支撑标准创制,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与标准创制的对接机制,积极推进中关村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三是加强标准评价,建立地方标准后评价机制。四是强化标准运用,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试点,建立能效和碳排放“领跑者”制度,为本市相关行业的准入标准提供支撑。五是狠抓标准落实,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和交通节能相关标准,将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计划,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李爱仙认为,《实施方案》针对性地提出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立评估、运用与实施监督体系等工作要求,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的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切实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支撑性和规范性作用,以及在京津冀地区的牵头作用,乃至在全国的引领示范作用,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在全国率先提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标准化思路
今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我国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李爱仙介绍,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则不仅仅关注节能,而是将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节水、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特别是在全国率先研究提出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标准化思路,构建形成了节能、碳排放管理、循环经济以及绿色设计与绿色管理等四大标准体系框架,重点覆盖了建筑、交通、园区等领域,包含了设计与生产、技术与产品、检测与核查、管理与评价等节能低碳工作的主要要素,是一种全新而有益的尝试。
在构建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实施方案》覆盖了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如在产业准入环节,突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用能、用水、用地和碳排放准入要求;在资源能源利用环节,突出利用效率,重点提高建筑系统能效指标和环境设施的环保指标要求;在末端排放环节,突出强度控制,合理确定全市、功能分区、产业园区、社区等不同层面的资源能源限额和排放减量值。
此外,《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十分注重落地和实操性,起草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标准体系框架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轻重缓急和可实现程度,提出了第一批3年90余项的拟制修订标准计划,其中众多标准应该是国内首次提出,如轨道交通节能技术规范、能效领跑者评价导则、绿色生态示范区运营管理规程、宾馆碳排放管理规范、社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节水型林地、绿地建设规范,等等。这些标准若能顺利完成并发布实施,将在全国范围内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及其他地区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带动节能低碳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李爱仙认为,本次北京市的标准制定流程严谨有效,以往每年征集项目,现在以3年为周期提出标准制定清单,每年调整,增强了项目的延续性和灵活性。征集到的项目通过评审后予以立项,通过单位遴选并通过资金评审确定资金支持额度。编制期间将开展多次专家评审,并公开征求意见,送审报批获准后公布。值得注意的是,从规定立项到发布时间为期一年,避免编制过程延期滞后。同时,本次编制率先提出要建立地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后评价机制,在标准发布一年后客观评估其实施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效益。此外,本次标准复审年限由5年缩短为3年,有效保证了已有标准的时效性。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在于实施。一直以来,我国节能低碳标准实施存在着薄弱环节。节能低碳标准化涉及各行各业,覆盖各个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标准的应用。《实施方案》在提出基本建成体现北京特色、指标水平先进、系统构成完善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基础上,注重标准实施和监督工作,在强化主管部门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共治格局,实现政府主导制定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100%公开、监督执法100%覆盖、强制性标准100%执行、推荐性标准100%鼓励采用的目标。
为标准化带动绿色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2012年,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百项节能低碳标准建设实施方案,经过三年的实践,已初步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标准制修订机制,各项标准对北京市实施固定资产能评碳评、推行碳排放权交易、推动服务业清洁生产、建设低碳城市、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等众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万元GDP能耗、碳排放水平保持持续下降趋势,“十二五”以来,北京以年均1.75%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7.7%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仅为0.32吨标准煤,在全国省级地区最低,这其中节能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国家首都和绿色发展的先行者,北京市将在节能减碳标准体系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李爱仙表示,《实施方案》的目标中强调要努力打造全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创新中心、示范基地和辐射之源,要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在工作任务中提出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成100个市级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要在交通、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立能效和碳排放“领跑者”制度,等等,通过标准化的示范,努力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新经验、新措施。这些无不体现了北京打造全国标准高地、引领绿色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5个支持,一是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领域的产业联盟,加强标准协同创新合作,并将企业专利融入团体标准;二是支持北京市节能低碳地方标准转化为京津冀通用的区域标准,加快推进京津冀标准一体化进程;三是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主导或参与国家相关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创制;四是支持地方标准升级为行业、国家标准;五是支持有关单位参与和主导制定节能低碳国际标准,促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全篇贯穿了创新实践的理念。
李爱仙表示,随着《实施方案》的出台,北京市的节能低碳标准化工作已迈上新的台阶,步入新的阶段,相信北京市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越走越好,并始终保持在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