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旧货网小编整理报道:南阳中院发布暑期打工典型案例
学生暑假想去打工 看完这些提醒再走
昨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学生暑期打工维权典型案例。如果你家里有大学生或准大学生有暑期打工的计划,强烈建议先看看这些案例和提醒再出发。
【案例1】贪图高收入误入传销窝点
南阳某大学大二学生小张,打算在暑假打工挣钱买部好手机。
同学李某找到小张,称有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招暑期工,两个月收入1万元。
小张来到这家公司面试,一进公司,手机就被人收走,原来,这是一传销窝点。
这一传销窝点最终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破获。
提醒:
大学生暑期打工如何避免掉入传销陷阱?
南阳中院少审庭庭长刘雪琴建议,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轻信他人,遇到熟人突如其来的“挣大钱”宣传,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
【案例2】交了中介费没找到工作
大学生明子暑假期间接到一张中介传单,称可以帮学生找到家教等多种工种,日薪保底200元,但需要缴纳300元的中介费。
明子和几个同学一块儿交了中介费。起初,中介给他们介绍了不少工作,但对方均以不同理由拒绝招用。直到开学了,明子等人见追回中介费无望,便到法院咨询。最终,在立案法官的诉前帮助下,中介公司同意每人退还一半费用。
提醒:
南阳中院少审庭副庭长褚松龄称,大学生找工作尽可能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遇到职介机构要求抵押证件、交纳保证金等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
【案例3】没签合同遭遇扣发工资
大学生小魏和小刘暑假共同应聘到一家超市工作,超市方承诺试用期两周,每周300元,期满后周薪500元。同时表示,二人是短期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等到暑期结束结算工资时,超市以试用期为两个月为由,按照试用期的标准发放工资,并对二人在搬货过程中造成的货损进行了抵扣,每人仅发了2000元。
提醒:
大学生暑期打工如何有效防范被少发或扣发工资?
小编总结:建议大家在找工作时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起码也要签订一个书面的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