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手机、计算机、彩电等主要电子产品年产量超过20亿台,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2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大国。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兼具资源性与环境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如回收处理不规范,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伤害。
现实中,我国对这些废旧的产品回收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缺少必要的监管,甚至连规范的标准都缺少。
曾有专家指出,电子垃圾在当地的拆卸过程中可能对工人健康或当地环境产生危害。因为多数被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的电子垃圾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只是被当成了普通垃圾,因此重金属、二恶英、其他污染元素甚至致癌混合物会都在处理过程中释放出来。
在国内,也有一些村庄因为集中拆卸这些电子垃圾,造成污染不说,还给当地居民带来可怕的后果。
据媒体报道,2014年,距北京260公里的河北石家庄小石家庄村从事电子垃圾回收及拆解生意的家庭共40户左右,老人、小孩和女人一齐上阵。但电子垃圾拆解给这个小村庄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灾难”,由于地下作坊的简单处理,电子垃圾中重金属以及提炼中的废气废液排入空气或渗入地下,小石家庄村已经成为一个污染重地:地表水无法饮用,废水横流,空气污浊。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组织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商务、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组织提出试点单位推荐名单,并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一是以生产者为主体。生产者在电器电子产品生态设计、绿色生产、回收、再制造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具有主导的作用。围绕行业基础较好、代表性强和示范作用大的重点产品开展试点,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体系。
二是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推动资源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及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实践中的应用。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库,为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以模式创新为方向。积极探索直接回收、联合回收、委托第三方回收等多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方式,鼓励生产企业直接主导或与专业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回收、处理与再利用,鼓励行业组织参与运营,推动生产企业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四是以政策引导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运用产业政策、标准、基金、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发挥政策合力,推动建立以生产企业为市场配置资源主题的机制。
试点工作的亮点:
一是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优秀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对已经具有生产者责任延伸实践基础的企业进行试点,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其将生产者责任延伸规范化、体系化和目标化。以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试点主体,探索建立基于不同行业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二是试点先行,分类指导。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电器电子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实施,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确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再制造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全新模式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平台,为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机制创新,政策支持。试点工作涉及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科技等多个部委,各相关部门将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协同推进合力,旨在从引导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试点项目提供多方面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