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说法 正规废品收购站需要三证
就南岗区利兴小区1号楼两家废品收购站问题,找到管理利兴小区的南岗区文兴社区,文兴社区商主任表示,这种情况不归社区管,应该找城管局。随后找到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他们表示此事应该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联系到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能管理一、二类街道,对于利兴小区的事应该找所在区域的和兴办事处。和兴办事处称管理工作划分给了办事处城管办。城管办说对于收购站的事情,应该找工商局和公安局,属于特业,他们也管不了。又分别联系了工商局和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废品收购站还得找社区负责……如此的采访,居然又被推回了原点。废品收购行业没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这也是目前废品收购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4年9月,由哈市公安局、供销社、发展计划委、工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加,组成废旧物资收购临时整顿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废旧物资流动收购的人员要填写《依法流动收购保证书》等文件,实行统一胸卡、服装、车辆、车牌的“四统一”。2004年的《关于加强市区废旧物资流动收购管理的通告》里写明:不准到市中心等街道和旅游街区流动收购,不准在19时以后至次日7时前走街串巷收购,不准在道路上停车收购,不准扰民收购。
2010年7月,哈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点)的通告》,对无经营执照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取缔,对位于主干街路、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居民居住区内的有经营执照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迁出,并定为禁设区域。
此后,哈市开始大规模展开废品收购站大迁址行动。当时计划到2011年建成1200个社区绿色回收亭和街道回收中转站。哈市市区按照每2000户居民1个,郊区每2500户居民1个的标准设置绿色回收亭。但由于市区内找不出大量的空地用于建绿色回收亭,回收亭计划就此搁浅。在废品收购站已被迁出,绿色回收亭未建的情况下,“卖废品难”也困扰着一些市民,也因此出现了居民区内废品收购站“回潮”的现象。
对此,哈市平房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需要拿着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的许可证,到所属辖区的公安局备案,领取备案证,这样才算手续齐全,方可经营。如果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废旧金属物品一类,则不需要到公安部门备案。
专家建议
省社科院研究员、省科技顾问委员会专家、哈市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宋魁认为,哈尔滨废品收购行业,应该出台回收管理标准,废品收购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标准。目前,有特许经营权的废品收购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也不规范,仍存在许多问题,也需要专设部门尽快梳理。违法建筑、乱搭建和非法占用的土地成为无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的藏身之所,也是目前哈市社会管理存在的重要隐患,需要有关部门尽快纳入议事日程。
“只要有居民生活的地方,就避免不了有生活废品。有关部门在规范和管理中不能采取‘突击式’的检查,将废品收购站‘一棍打死’。”宋魁说,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给废品收购业设定准入“门槛”,制定具体的行业标准,统一管理,整合资源,在满足市民需求的前提下,促进废品回收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