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废旧物资网资讯平台:今年年初,《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施,按照《办法》要求,今后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三个开放”,即开放准入、开放交易和开放定价。
作为东莞市试点,大朗镇建成大朗东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为进场经营者提供自主经营、自由交易、公平竞争的平台,并规范市场秩序,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该交易中心位于大朗供销社大厦七楼,可发挥三大功能:一是生产性再生资源集中交易,比如投标拍卖等;二是该镇《再生资源交易表》的收发;三是交易监管数据库的传输与管理,即税务协管职能。
大朗镇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中心可为产废企业和经营者提供本市再生资源交易价格的行情信息,也可查询大朗镇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名册,保证产废企业和经营者实现双向自由及公平交易。
综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交易中心在保证产废企业和回收经营者双向自由选择交易自主权的基础上,实行“企业集中进场、部门集中监管、再生资源集中交易、产业链集中布局、配套设施集中建设”五集中的经营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在交易中心建成并运作的同时,大朗镇还计划成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巡管队,协助监管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废电缆
“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交易登记表和交易台账制度。”大朗镇经信局负责人表示,辖区内产废企业和经营者在进行再生资源交易时,必须如实填报《再生资源交易登记表》,并建立交易台账。
该负责人表示,再生资源集中交易须紧抓“四条红线”,即治安的红线、税收的红线、环保的红线和用地的红线,其中税收的红线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执行发票制度,完善发票管理,认真依法纳税,杜绝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
对此,再生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通过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等手段,实现部门联动和综合监管,大力促进再生资源集中交易中心发挥作用。
市镇出台《办法》规范再生资源交易
《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放开了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由原来供销社主要经营变为企业申报登记进行经营,并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中的经营规则、集中处理、市场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大朗镇相应印发了《大朗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方案》(朗府办[2013]13号),并成立大朗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成大朗镇再生资源集中交易中心,配备回收管理巡管队,全面开展再生资源交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