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对待手中的颠覆性技术,投资人总是会在电梯游说中听到创业者夸赞他们的技术是颠覆性的。但创业者忘记了或者完全没有意识到,大多数的消费者最初对任何技术都是担忧的。消费者通常是为问题的解决方法花钱,而不是技术。让市场接受全新的技术是一个既费钱又费时过程。
颠覆性技术的概念最早是由ClaytonM.Christensen提出的。他在1995年出版的《创新者的窘境》(Innovator’sDilemma)中提到,像数码相机和移动电话这样的技术,它们带来的概念是前所未有的,将非常迅速地取代原有的技术。不幸的是,这对初创者来说可能还不够快。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其实我们对新技术的接受速度都很快。而且,爱上新技术也意味着就过去的遗忘。最近,HarvardBusinessReview作者GrantMcCracken的文章《否认颠覆性技术的五个阶段》,将人们对新技术的过程与KublerRoss的“悲伤的五个阶段”做了类比。
疑惑。有些新的应用、设备我们就是学不会。刚开始玩了一阵子,很快就开始抱怨没有之前的东西好用。这时,专家们可能会出来说这些都是有史以来最棒的东西了,但这并不管用。我们通常会选择等待下一个版本。放弃。有很多人无法掌握新技术,而现在大家都争着展现自己对新技术的“不感冒”,好像这会让他们更受欢迎一样。比如我们就会听到:“Twitter,140字里有什么可说的?”。羞耻。这时我们会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新技术是错的。比如我们会开始取笑说:“Twitter这玩意,只能流行一时,几个月后肯定完蛋了”。我们在Pinterest刚推出的时候听到无数这样的话,看看现在它值多少?25亿美元。接纳。这才是创新腾飞的时候。更多的人使用它,对大多数人来说也有一两个用处了。最后,剩下的人也开始使用,并向大家吹嘘自己多么紧跟潮流。遗忘。这时我们会“毁灭证据”,从里而外地。突然,我们就对新技术习以为常。然后,所有人都如此了,大家也就都成为MarkEarls所说的“人群”的一部分。
在过去,这整个过程大约要花20年的时间。如今的速度要快多了,从iPhone诞生的短短6年间,智能手机的接受度已经接近50%。其它证据也表明,越来越快的接受速度更成为常态。
不久前市场营销领域的专家SethGodin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将努力转化为成功通常要6年的时间。马克•扎克伯格花了7年和150万美元,才让Facebook的现金流为正。Myspace和其它公司虽然开创了社交网络的先河,但是他们却已经无法品尝成功的喜悦了。
不计其数的创业者在初期展现了他们了颠覆性技术,却最终因“过于超前”而倒下了。他们做了一切对的事情,但市场却没有准备好。尽管有时候“超前”只是一个借口,但不要忘记一位经验丰富的投资人的告诫:过早与犯错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