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产品和服务等;其六大领域包括: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 -
围绕着环保产业,目前形成了公众、政府、环保服务企业这一利益-责任-服务链条(大气治理产业机理机制有所不同),即公众是需求和受益主体,政府是责任主体,环保服务企业是服务主体。公众向政府缴纳环保公用事业费用,政府提供环保公共品。
此外,环保服务主体主要有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单位,以及以特许经营制提供环保服务的私营环保服务商,政府采购服务主体服务,并对其进行监督进而支付费用。这个关系链条当中,最弱的一个环节是:公众无法对服务企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无法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也无选择权;服务企业对公众则属间接责任,在政府监管不力的情况下,企业也缺乏对公众切实负责的积极性。
由上述机理出发,我们来分析制约环保产业发展的深层次原因:
政绩考核机制有啥缺陷?
顶层设计并不缺乏,但未抓住核心,症结在政绩考核机制
不可否认的是,近两年来,国家在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上做了大量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及产业规划,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路线图,出台了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上升为治国之本,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已然被提升到至高高度。
可以说,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障碍已然破除,但跟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样,政策都面临执行的问题,而地方层面执行的核心要素在于政治激励。多年来,“GDP主义”、“地方经济锦标赛”大行其道,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都让位于此,核心就在于政治评价体系,在于考核机制,经济发展的“畸形”权重阻碍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是阻碍生态环境建设进展的根本要素。
由于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的扭曲,地方政府缺乏政治激励,导致了其对于环保公共服务缺乏持续的监管和切实的投入,阻断了真实环保需求的顺利释放,严重影响环保市场的稳定化和扩大化,也导致了在没有稳定预期的情况下,企业无法进行持续稳定的投入和研发,影响了企业创新和稳健成长的积极性。
再回顾环保企业的甲方——政府、园区、排污企业,前两个市场都受制于政府关注和投入,后者更需要政府切实的监管,市场也才能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