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目前我国已设置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2.86万个,覆盖全部省(区、市)、地市和30%的县。这是记者从卫生部12日召开的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为了贯彻实施新标准,我国加强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对全国各地区饮用水水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测。同时,卫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织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左右的1000多家水厂进行普查,全面了解饮用水水质的状况。普查结果显示,按照新标准进行评价,水质达标率为83%。
苏志说,饮用水安全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卫生部门主要负责出厂水及末梢水的水质监测监督管理。下一步,卫生部门将把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反馈到其他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形成政府监管合力。
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规划,到2015年,各省级和省会市的疾控机构检测能力将实现新标准全部106项指标全覆盖,地级疾控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