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9月11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550元。为了有效疏导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经市政府的批准,今日起,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费标准从2元/运次调整为3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今年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多次调整,按照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工作机制程序和要求,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作了两次调整。今年3月31日起,由于油价上调,北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2元/运次调整为3元/运次。今年6月,北京93号汽油(即现在的92号汽油)价格由8.07元/升下调至7.64元/升,燃油附加费标准又调回2元。
市有关部门表示,本市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未作调整。
内存
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油价空间”
根据市发改委2009年11月16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联动机制的通知》,本市93号汽油(即现在的92号汽油)价格在4.26元/升(不含)至6.20元/升(含)区间变动时,由政府与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承担油价变动影响。油价在6.50元/升(不含)至7.10元/升(含)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加收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1.00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
当油价跌至6.50元/升以下,取消燃油附加费。油价超过7.10元/升时,按照程序研究调整租价,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加收或停收的具体执行时间,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变动情况,按照通知规定的机制向社会公告实施。
(YNET.com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