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从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财政补贴标准为260元/台。
此前有关部门扩大节能家电补贴范围,将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风机、变压器等6类节能产品纳入其中。
细则明确,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申请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的企业需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推广高效节能台式机数量不少于20万台;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等条件。
细则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预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