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技日报》昨日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
据李佐军介绍,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有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早前,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据透露,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规定很有可能跟车船税一样,按排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记者点评:从长远来看,国家征收汽车排污费,可有效加快新能源车的普及,并减轻车辆密集城市的尾气排放问题。当前在汽车税负过重的前提下,汽车排污费征收应充分考虑收费的公平,不宜采用以车型划分一刀切的原则。车辆因为每个人使用的时间和路程不一样,真正产生的尾气也不一样。根据多使用多缴费的原则,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收取,应该是一种不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