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昭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烟车辆及黄标车、无标车集中整治活动。对驶入明城墙的黄标车和无标车将现场处罚100元。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控制PM2.5排放列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而当前“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西安的空气环境质量和市民健康。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中心主任穆启旺说,全市目前近160万机动车,其中黄标车和无标车达到10万辆,监测显示二环内环境污染不容乐观。
为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冒黑烟”车辆及黄标车、无标车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重点整治在市区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类“冒黑烟”车辆和进入环城路内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
整治期间,各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内重点路段设置“冒黑烟”车辆检查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负责携带检测设备予以配合,对发现的“冒黑烟”车辆各交警大队予以当场拍照取证,责令其进行维护治理,并按照《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环城路区域所属各交警大队将在一环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查处违规进入明城墙内的黄标车和无标车,对发现进入环城路内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处以100元罚款。从2013年起,对进入二环内的黄标车、无标车全部实行电子监控,自动识别,自动锁定。
同时,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将会同公安交警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抽测,对查处的超标排放车辆下达《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并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当场予以50元罚款,要求其在30日内维护治理和复检。对逾期不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提交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锁档,并按照《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锁档车辆不能通过车辆年审,不能交易和过户。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还将对全市营运车辆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公交、客运、旅游、物流、货运、环卫、渣土、驾校、超市等所属车辆进行检查。对查处的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责令其停运整改并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
环保部门希望广大市民也能参与到“冒黑烟”车辆整治行动中来,对“冒黑烟”车辆进行监督举报,在全社会形成整治黑烟车辆及黄标车、无标车的高压态势。举报电话:12369,85459025。
作者:马昭
(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