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交警局、市文明办和市交委共同倡导的“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于8月23日在深圳福田区交通枢纽正式启动,对于不礼让的驾驶员将严厉处罚。8月27日下午,市交警局专门就处罚中一些规范进行了详细解释。交警部门强调,车辆通过无信号灯的路口时,即使无行人通过或等候,车辆也应自觉减速,否则将被处罚。
车主不礼让罚200元扣2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不减速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如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礼让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该机动车负全责。交警在查处时不以单张照片进行认定,而是采取全程录像并截图的方式取证。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无信号灯斑马线需减速让行
交警部门表示,深圳主干道的最高时速一般在60km-80km,斑马线大多数都有信号灯,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按照信号灯通行即可。在部分支路和次干道的斑马线未安装信号灯,这些道路一般限速在60km/h,遇到这些未安装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要提前减速,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如遇到有行人脚踏入斑马线,机动车必须停下等待,待行人穿越斑马线一半以上而后面又没有行人通过时,机动车方可通行。
主干道独立斑马线安装按钮
经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怎么做才算是“礼让行人”?车辆经过斑马线只需要一秒钟时间,而部分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走路慢,如何界定车辆是在跟行人抢道而被罚款?交警表示,其实每个驾驶员要在斑马线前做到“礼让行人”并不难,首先必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在斑马线前先减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缓慢通过。
据悉,深圳交警局即将在主干道独立斑马线两端,统一安装行人信号灯按钮,遇有行人等候可按“行人优先通行”按钮,一是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二是有效提高主干道机动车通车效率,实现阶段通行效率最大化。
若行人示意车辆先行可开车
交警解释,在无信号灯的斑马线外减速后,若遇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交警在查处过程中采用全程视频取证;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礼让斑马线”三个重点
1.在多车道上的斑马线,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了第一条车道,踏上了第二、三条车道,停在第一条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慢速通过,不必等行人走完整条斑马线。
2.在多车道的斑马线上,如果同向行驶的车停车礼让行人,司机一定要停车礼让,切不可从其前方超车,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因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该超车行驶的机动车主负全部责任,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将负刑事责任。
3.如果见到行人从对向车道走来,最靠近道路中间的车辆应该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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