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京东商城与苏宁易购引发的电商价格战,已经演变成一场由京东、苏宁易购、当当以及国美和苏宁实体店一起加入的“混战”。微博口水战、线上线下对掐,忙得不亦乐乎。
引商务部注意
针对电商“价格大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已经注意到此次事件。此行为是否违法,则需要相关执法主体依法调查取证后,才能下结论。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经注意到个别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竞相采取降价方式开展销售活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热议和消费者以及供货厂商的关切。商务部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对于“此次三大电商的价格战是否是一场良性竞争”以及“商务部是否会‘出手’”的问题,沈丹阳称,判断这场“价格战”是否违法,是需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的。目前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价格法》,价格主管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等执法主体依法调查取证后,才能下结论。
有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的表态比较谨慎,没有对价格战进行负面评价,其实等于认可了电商目前的举动,甚至可以理解为,是对电商价格战的支持。
有报告认为,销售额增幅回落已经成为家电行业面临的共同挑战。与此同时,以京东商城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企业对传统家电零售企业构成威胁。德勤中国消费与运输行业全国领导人龙永雄表示,电商价格战是在特别时期引发的特别事件。“家电零售行业太过辛苦,正处于被迫要通过价格而拉开竞争的时期。”
电商价格战是否忽悠人
一场喧嚣的价格战,消费者没有得到想要的实惠。据报道:一淘网官方发布了电商价格战第一天的统计结果,发现全网只有4.2%商品降价,最高降幅为10%。而且那些标榜“最低价”的商品,大多数都处于无货状态,这种情况在几大电商中都存在。
一淘网数据显示,16日,在大家电品类,全网有超过13900件商品的价格开始上涨,平均涨幅在0.74%,价格平均上涨22元。在所有商品中,LED电视、洗衣机商品的价格上涨金额更加明显。阿里系的一淘网在发布的8月16日战况数据中称,价格战的主角京东商城16日价格上涨商品超过2099件,涨价幅度37元左右,该涨幅超过平均涨幅(22元)达68.2%,同样领先于其他商家。
在“雷声大雨点小”的质疑声中,电商价格战进入第二天。多方消费者在网上反映,京东和苏宁易购上相同产品很少,根本无法比价。此外,不少消费者感觉网上大家电的价格其实并不便宜。针对“送货迟缓,缺货频发”等网友质疑,京东的回复是,由于8月15日销量火爆,京东出现部分大家电商品缺货的情况,目前正在全力进行补货。
其他电商继续跟进。今年3月,当当和国美完成合作框架签署,当月末当当进驻国美开卖家电。当当网CEO李国庆称,愿意配合国美将电子商务定位到零售业补充地位,期待“国美大家电采购价格优势转化为当当网的优势”,称“线上电商要甘心扮演为线下实体零售擦皮鞋的角色。”当当还以3C家电单品为主,打出低于京东价的口号迎战。
从线上到线下
尽管有很多批评的声音,但是电商价格战却似乎越来越激烈。16日苏宁易购执行副总裁李斌在微博上表示,他们将追加5亿元,降价覆盖全场商品,电脑手机统统纳入。而京东商城CEO刘强东也没闲着,他表示:没有耐心陪着苏宁10元10元的降价了,今日上午11点到12点,直接发放大家电优惠券,相当于每件便宜300到500元,一步到位。
根据苏宁电器提供的数据,截至15日18:00,苏宁易购网站访客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10倍,页面浏览量增长了12倍,而整体销售规模则同比增长了10倍。
16日,苏宁国美均表示要以不同形式实现线上线下产品同价。电商价格战的战火由线上蔓延至线下。此前,苏宁电器对电脑通信产品实行线上线下同价,传统家电并未纳入线上线下同价范围。
紧跟着苏宁电器宣布,除了电脑和通信类产品,北京地区的传统家电畅销品牌型号也将实行线上线下同价。北京国美总经理刘永刚表示,将采用“网上比价,店内下单”。全线产品都将参与与京东的大战,全国如此,线上线下将实现同价。
实体店难招架?
虽然存在炒作嫌疑,但这场降价秀还是让电商们赚足了人气。有数据显示,几家电商的流量明显上涨。苏宁易购的流量涨幅达到惊人的706%;国美的涨幅同样不小,达到了463%;京东的涨幅虽然不如苏宁易购和国美,但也有132%的高涨幅。
家电专家刘步尘认为,家电连锁实体店的发展在今年出现了转折,根据国美苏宁上半年财报,净利润出现了下滑,甚至亏损。这说明实体店快速发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方面是因为电商分流了客户,另一方面是因为如今的商业环境不好。
实体店大规模开店也不现实了,边际成本越来越高。在一二级市场,门店的覆盖率已经很高了,再开的话很多都是无效门店。而在三四级市场,消费者分散,消费半径大,连锁店进去的成本太高。“实体店跑马圈地的开店模式已经不现实了。”
大成律师事务所毕建伟此间表示,电商价格战并没有违反法律。他们是自己投入资金,进行降价,这一切都在自己调整和支配的范围内,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认定违反《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一个要件,即“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但目前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