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往往你信任的人却会背叛你。这里要强调的主要有二点,一是防止员工自盗营业款,二是防止业务人员挪用货款。
对企业管理来讲,要尽量减少岗位或人员直接接触现金的机会,在金钱面前,很多人是无法抵挡诱惑的,对你的员工,你给他过多的接触钱财和机会,实际上就是在引诱他犯罪。我以前跟公司的财务人员聊,觉得5万块是一个犯罪的临界点,现在应该10万块还有效吧。
对于防范员工出现财务问题,首先应该从源头上做些工作,即是对员工道德品质的审查及以往工作背景的了解,然后对于经手钱财的人员,最好做个经济担保,从《劳动法》上讲经济担保是无效的(《合同法》角度有效,目前这一点是个法律争议),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让你了解到他的家人或朋友,再就是给员工增加一点自律的枷锁。
接下来就是谈如何防止员工自盗营业款,这一点可以学习大家经常乘坐的公交车投币箱,将钱箱(改装的保险柜)固定在营业场所,收款人员只能投进现金,取出现金由专人定时负责。另外一个就是防止业务人员挪用货款,许多公司业务员是集业务开发与收款于一身的,这就给了业务人员可趁之机。
我们企业就发生过业务员收到客户货款不上交而公司以为客户仍没付款的事情。对于这类事情,是需要财务监管制度来控制的,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定期对账,由企业财务跟客户财务直接对账。
最后还要谈一点对于大额现金(营业款或货款)存取银行的在途安全(银行以前有现场到企业出纳室办理收款的业务,后来银行牛大了就取消了),这一点如果被熟知规律的不良分子知道也是风险很大的。关于防范,我的经验就是车接车送,最低也要打出租车,并且要形成制度和习惯,千万不要膀子挂个包就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