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期的本质就是卖场利用时间差对供应商资金的占用,卖场凭借规模优势和对终端客人的占领,享用着对供应商资源的侵占和掠夺。结果就是,很多卖场投入一点启动资金,就能上占设备供应商的资金,下占商品供货商的钱,把正常的生意运作起来,用赚来的钱付前期的帐款,滚动的结果就是卖场不拿钱就能赚钱,甚至还出现了把越滚越多的未付货款抽出来开新店,打开投资局面,扩大连锁规模。这样,必然导致对供应商的帐款付得越来越不及时,给供应商正常的生意运营造成了沉重的资金负担,被账期拖跨的供应商大有人在。
案例:
某食品经销商最近几个月在某一连锁卖场的账务结算出了问题,账期时间已过了一半,还是没法结算,旺季备货都无法预订,急得公司负责人也亲自沟通。可几次沟通卖场都回复说供方可用额不够。该公司业务员于是把总账盘算了几次,发现即使按销售额算,也可以结了,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类问题呢?
分析:
1、大卖场拖延付款的理由主要是:资金占用、周转天数超过核定标准、账务不清、单据不符。
2、大卖场出现普遍的付款时间推迟的原因有:公司需要大量备进一批设备或货源、需支付一个或几个新店的装修费、需支付一个或几个店的年租金、公司上级部门稽查要求暂缓付款、采购指令供应商有合作等问题停止付款等等。
3、该供应商的问题所在:这家公司同时代理一线品牌一个、二线品牌二个、三线品牌二个,其中前三个品牌账期30天结算,三线品牌60天结算。在结算时虽然合同号是分开的,但该公司的账务编号只有一个,在卖场结算员稽查时,发现卖场结算系统可用余额不足以支付此次货款。虽然供方自已盘账可以结算,但他忽视了不同品牌账期不合理带来的账务牵连。
4、该卖场结算原则:现在大型的连锁超市结算都不是那么照章执行,拖延付款是很正常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大多遵循一种原则,案例中的卖场就是以销定付,实际就是实销实结,只是抽单方式变化而已。
5、解决办法:
正确的账期应该是一线品牌7至15天账期,二线品牌30至45天账期,三线品牌60天账期,最好是月结。如果这样改变账期天数,一线品牌可以通过特殊通道及对卖场的货源控制要求按时付款,二线品牌销售较好正常运转,这样不容易受可用余额控制,三线品牌周转慢,月结不受时间控制,资金周转高于账期60天这种形式。因为一线品牌的库存额及结算压力往往是最大的,单独剔开便于与卖场财务人员核对其它品牌可用额度。把单据按品牌分开,与卖场取得沟通,停止一线品牌供货,争取把一线品牌货款通过绿色通道结算。或者提供临时性促销政策,要求卖场特例付款或给予预付货款。
旧有的百货及副食公司模式下的结算方式只有现结及代销两种模式,国际超市卖场进入中国后也带来了账期这种新的结算方式。在现有的零售业操作中,帐期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在与大卖场的合作条件中,帐期也是必备条款之一,预付款结算只针对于部分品牌及国家专控商品,滚动月结、承兑方式也只是出现在极少的商品和厂家交易中,更普遍的是30、60、90天这样的账期,(国家五部委06年颁发的文件规定账期天数不得超过60天),包括大厂家大品牌也经常为账期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