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的朋友可能都知道这样一个骗局:骗子把自己打扮成"卖家",谎称他们手里有高科技产品,正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代理商,发来信函邀请公司企业加盟,为了让对方上钩,骗子的同伙又来扮演"买家",说要大量定货,事主如果动了心向"卖家"帐户打款,骗子就卷款一走了之。现在这种典型的双簧骗局又上演了升级版。
01号情报员的一位亲戚在当地开商贸公司,10天前他忽然接到湖南省某县"XX厂"发来的传真,说对方开发了一种纳米产品正在招商,有意请亲戚做当地的代理,亲戚没有贸然答应,2天后广东某"公司"来电问他是否经营XX纳米产品,说要订20万元的货,可谓口气诚信十足,并很快派遣"业务经理"来到当地签合同,亲戚在可观利润的诱惑面前一时放松了警惕,与对方签了所谓"纳米产品定货合同书",广东"公司"按约将3.8万元的定金汇到了亲戚的帐户.可是这时问题来了,湖南的"XX厂"神秘消失了,电话变成了空号,"厂长"手机永远关机,等到亲戚与广东的"业务经理"摊牌并答应将定金全部返还时,"经理"却判若两人,声称亲戚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要"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必须双倍返还定金7.6万元.笔者翻阅了《合同法》,条文确实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是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现在看来这是骗子巧设圈套,利用对方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打擦边球,以定单\\合同为诱饵,用小钱钓大钱,"合法"侵吞事主的金钱,笔者提醒商界朋友:提高警惕小心上当,不了解的产品不能做,送上门的"客户"细斟酌,要多留心并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意定金不要急着收,定金是把双刃剑,既能成事也能败事,千万别上骗子的贼船中了连环计,损失惨重后悔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