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市民进一步普及安全用卡意识,自觉抵制使用假发票,提高识假防骗能力,今日,长沙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民警走上街头,在全市十个场所开展打击和防范银行卡犯罪、发票犯罪、假币犯罪等突出的经济犯罪宣传工作。
据长沙警方介绍,银行卡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一是盗取他人信息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银行卡办理漏洞,盗取他人信息,伪造相关证件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二是以短信方式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嫌疑人采取诈骗短信方式实施诈骗,有人负责组织指挥,有人负责监看手机信息及接听电话,有人负责监视赃款到位情况并取款。三是不法分子使用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据长沙警方案件统计,恶意透支类犯罪占银行卡犯罪较大比例。
此外,非法集资体现在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据了解,假币犯罪手段目前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主要表现为利用银行自助设备进行假币诈骗犯罪;利用网络进行假币犯罪;利用事主对外币真伪识别能力低、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购买贵重物品实施假币犯罪;利用假币进行诈骗时,一般都先将真币出示给商户,待商户验币取得信任后,再借机调换假币;假币诈骗犯罪团伙化、职业化。
目前,利用邮寄信函、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智能方式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现象日渐突出;利用假发票诈骗单位、个人税款案逐渐增多;虚开“四小票”的行为,已成为新的犯罪趋势。
温馨提示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议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申请信用卡时可直接到银行柜台或有经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办理,而这类营销机构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办卡费用,不要通过非法中介办卡。
二、为减低个人资料被盗用的机会,请不要委托他人代办信用卡。
三、提供个人身分证复印件申办信用卡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谨供申办**信用卡用”并盖章,以防止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四、接到自称银行人员的电话,询问有关信用卡卡号、银行账号等敏感的个人账户资料时,要注意防范,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是不会向持卡人询问这些个人账户资料的。
五、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随意把身份证、信用卡转借给他人使用,勿将银行卡相关资料,包括:银行卡卡号、到期日、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告知他人。
六、需更改账单寄送地址时,最好本人亲自去电发卡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七、不要随意在网络留下自己个人的资料,以防资料外泄。
防范“短信欺诈”及其新变种陷阱:
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IP电话、语音提示电话等通讯方式,向持卡人发送虚假信息,诱骗持卡人将银行卡存款转账到不法分子指定账户。
假银行短信。以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银行卡商场消费或银行卡账户信息泄露等虚假短信,诱骗持卡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后,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以“账户升级”等理由,骗持卡人通过ATM或网上银行将存款转至骗子银行卡账户。
假退款电话。以政府机关,电力公司,电信等单位名义,编造退还税款、水电费、电话费等理由,直接打电话或者通过录音电话,骗持卡人通过ATM转账,将钱划到骗子账户上。假销售短信。以出售廉价商品或违禁物品为由,骗持卡人汇款至骗子银行卡账户,并谎称未收到汇款,要求持卡人再次汇款,骗子始终不露面。
假中奖短信。以中奖为由,骗取持卡人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及密码,然后利用上述信息登陆网上银行,以转账方式盗取持卡人存款。假招工短信。以高薪招聘公关先生、小姐为由。骗持卡人将报名费汇至骗子银行卡账户,并谎称未收到汇款,要求持卡人再次汇钱。骗子始终不露面。(记者王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