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邓先生向记者反映,武昌一家商场,兑换券使用比例与开业时的承诺不一致,似有商业欺诈嫌疑。
邓先生说,该商场10日开业做活动,称每购买100元的货物即送100元的兑换券,再购物时,现金、兑换券的使用比例为“100:100”,营业员告知,活动将持续到15日。邓先生觉得挺划算,便买了一双600多元的鞋子,商场送了600元的兑换券。13日,邓先生再次来到该商场,准备用掉手中的兑换券,却发现在专柜购物的现金、兑换券比例调为300或200:100。他找商场理论,得到的答复是,调整时已通过广播告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商场,恰遇另外2名投诉兑换券问题的女士,工商人员也正在现场了解情况。商场企划部负责人张俊说,兑换券的使用比例,是由商场与各个专柜协商约定的,如果让利超出了各专柜的承受范围,专柜有权自行调整,对此,商场开业时就发了公告,之所以引起误解,可能是部分营业员业务不熟所致。
经协调,邓先生选择了退货;现场投诉的2名女士按“100:100”的比例使用了手头的兑换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