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这是在我国长期以来经济与能耗、污染共同增长的背景下向我们发出的一个信号,我国将痛下决心打破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痼疾。 来源: -
一时间,节能减排如暴风骤雨,问责机制如利剑悬空,而地方官员必然不想为利剑所伤,因此紧接着在河北、山东等全国大部分地区就上演了“十一五”最后关头拉闸限电、寒冬腊月停止供暖的“闹剧”。节能减排前松后紧,手段单一、粗暴,而且企业居民没分别,关键时刻“一刀切”,节能减排任务在“十一五”最后阶段俨然让某些地区回到了原始社会。
党和政府已向全国人民许下了承诺,这场节能减排运动必会持续下去,“十一五”只是开始,“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节能减排必将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节能减排措施也许能混过“十一五”,但又怎能在“十二五”以及以后的以后蒙混过关呢?而且,即便是在“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采取这种非正常手段以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为代价来应付差事,也必然不能逃过舆论的谴责,更逃不过问责机制的利剑。
节能减排不能是暴风骤雨,来时轰轰烈烈,去时便无声无息。节能减排要细水长流,不停不息。节能减排要伴随经济发展的每个时期,要流淌在生产生活的每个领域,要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使节能减排工作常态化。
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但其中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推动基于行政手段的命令型机制与基于市场手段的激励型机制相结合。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应疏堵结合,通过淘汰落后、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手段来进行结构调整,而不宜采取“一刀切”式的简单关停。而对居民限电,则更是背离了节能减排的初衷。同时,行政性手段的作用不可忽视,比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等,都需要依靠行政性的命令及政府的政策推动来强化执行。对可能完不成任务者,还要辅以严格的问责制。在节能减排这种关键问题上,制度太软不行,问责无力也不行。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让节能减排常态化,我们要立足完成短期目标,更加着眼于长远的态度和行动,以此来兑现我们向国内民众、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