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程秀娟】
春风里,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如约到来。一直就矿业、教育两个领域建言献策的全国政协委员蔡克勤,这一次将目光投向环保。他在提案中呼吁,“在制定各类规划时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别是宏观重大决策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能缺位。”
他认为,影响环境的因素不仅来自各项具体的工程建设活动,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规划。不当的决策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后果将长期存在,甚至是灾难性的。虽然2002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其后,各省(区、市)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法规的执行力度仍有待加强。
在提案中,蔡克勤呼吁,应重视建立国家重大经济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和乡镇发展规划、行业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区域行业污染排放限值的国家标准,使其法制化和制度化,从而推动科学合理配置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有计划地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减少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同时,各级政府应重视相关环境信息的披露,只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实施保护环境的政策才不会被空置。
对于如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蔡克勤委员提了三点建议:环境保护部门应向各级政府大力宣传和贯彻环境影响评价的理念,建立起相应完善的、有立法保障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在制定的各类规划中应有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逐步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公众参与的原则和工作机制;努力转变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中出现的程序复杂、过程太长、环境评价报告书过于繁复、专业性太强等不利于人大代表和公众参与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探索有助于与公众沟通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工具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