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陕西省环保厅13日透露,因向渭河超标排污,西安、咸阳、宝鸡3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已收到共计200万元的环保罚单。
陕西省政府出台的《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规定,从2010年起对沿渭4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严格考核。上半年,陕西省已先后向西安、咸阳和宝鸡3市政府开出共计200万元的环保罚单。其中,西安市40万元、咸阳市10万元。2、4、5、6月份向宝鸡市政府开出10万元、10万元、60万元和70万元累计150万元的超标罚单。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表示,污染补偿制度施行半年来,沿渭河4市除了渭南市未交补偿费外,其余3市均为超标排放“买单”。但是西安、咸阳两市1月份交过罚单后,就再未出现过超标情况,这就说明陕西省实施污染补偿制度的尝试是有效果的,未来这一补偿制度还将常态化。
据介绍,陕西上半年在结构减排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各市县政府和重点减排企业积极推进工程和管理减排措施,同时还积极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开出200万元的环保罚单开展排污权交易等,用市场化手段助推减排,从而使上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