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上保险,比新车要复杂,原因是二手车交易的手续比较繁琐。二手车上保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二手车必须重新登记保险有人认为,自己购买的二手车其保险还没有到期,如果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照样赔偿,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据调查,二手车购买者很容易忽略车辆本身之外应该同时过户的各种附加商品,保险也是其中之一。原保险合同在该车辆被售出时自行终止,新车主又未另行保险,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保险盲点车”。因此,购二手车的同时切勿遗忘重新到保险公司登记车辆保险。
2.二手车的保险金额怎样确定:林先生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轿车,在为该车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建议,车辆损失险应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全车盗抢险按照目前该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二者之间金额相差近一倍,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呢?根据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在投保财产损失险时,要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即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最高数额,也是保险人收取保费的依据。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属于超额投保,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属于不足额投保,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 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及其保障结果有所不同。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也可以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或者经协商确定。在车辆发生全部损失的保险事故时,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的,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数额;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数额。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事故时,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金;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金。投保车辆损失险,无论新车还是二手车,受损后进行修理都要更换新零件,修理费用是一样的。因此保险公司以新车购置价作为足额保险金额,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和施救费用计算赔偿。若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手车的保费明显低于新车,视为不足额投保,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偿按实际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来进行计算。但在发生车辆全损事故时,即使二手车以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赔偿也不会超过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全车盗抢险的保险金额应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确定。新车和二手车的保险金额不同,交纳的保费小同,出险后所得到的赔偿也不同。
4.二手车保险最好与过户手续一同完成:王先生从朋友处购得一辆二手桑塔纳,向人保财产:保险公司X区A公司投保了车辆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万元,保险期限一年。由于是二手车,尚未办理好过户,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标示了如下内容:“办好购置税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逾期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加盖了公章,但王先生在办好购置税后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损失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王先生凭保险单向A公司索赔。A公司认为,王先生没有履行“特别约定”。进而拒绝赔偿。王先生则以投保单上并没有“特别约定”的内容,也没有投保人的签字,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为由向A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有效,“特别约定”有效,王先生未履行约定义务,A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二手车保险最好与过户手续一同完成,以免留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