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交易过程中,对于车辆的交强险,法律上规定的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在二手车发生交易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但是对于商业车险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按规定,商业车险除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外,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申请和保险单正本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即从法律角度来讲,商业车险可以退保,车主有权去退,而当车过户给二手车行的时候,任何一个二手车行也可以去退。不过手续还是比较繁杂的。
众所周知,在二手车估价的时候,往往是按照车辆的年份、行驶里程以及车况等情况来评估的,已缴纳的养路费、附加税、交强险、商业险只是作为参考,对车价的影响不大。但是,商业险里面包含了一部分的利润价值,不应该被忽视掉。一般情况下,二手车行都会将未用完的保险计入车价,增加车辆的价值,所以,如果车主在卖车的时候不能及时的意识到这一点,对车主来讲会有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