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公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
据调解书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高院制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苹果已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
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新浪微博上表示,该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
苹果与唯冠的这场官司一直以来均十分受关注。苹果推出平板电脑iPad并风靡全球后,深圳唯冠及其债权人显然意识到了前者在中国大陆拥有的iPad商标的价值。iPad在中国热卖,但iPad商标在中国的归属权却让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莫衷一是,并由此引发了可谓全球关注的iPad商标权属案。
广东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着,苹果公司已经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正式达成和解。而这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很快将在国内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