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白先生《关于祝允明草书的一些看法——读〈祝允明草书自诗卷〉》(《中国文物报》2006年7月12日7版;以下称“沈文”)一文,指出拙文《〈祝允明草书自诗卷〉辨伪》(同报2006年7月5日7版;以下称“前文”)题语释文中的几处笔误,在此谨表谢意。
至于题语中“数勺后”之“勺”字,沈文释为“白”,然《石渠宝笈三编》著录中释为“勺”。在书法的释文或者对时俗的理解上,古人比我们更具有优势,应当尊重他们的见解才是。
一
沈文举出《祝允明草书七言律诗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以下称“《七言律诗卷》”),认为此卷与《祝允明草书自诗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相比,在通篇布局与个别重叠字上,都能“找到一些相似之处”,“见出一些渊源”。
其实,《七言律诗卷》是一件很有问题的作品。
首先,此卷自题云:“乙酉秋日,丛桂堂酒次书。枝山道人。”其中“丛桂堂”为疑点之一。吴宽(1435~1504年)《匏翁家藏集》中有《丛桂堂前看月有感……》、《丛桂堂前五咏》等篇,文徵明《怀吴文定公(宽)》(《文徵明集》卷八)诗:“丛桂堂前春草生,欧公不见岁重更。山川明丽悲陈迹,乡里凋零忆老成……”,可知“丛桂堂”为吴宽之斋号。
吴宽是祝允明祖父的好友,祝允明从幼年起,就得到吴宽的赏识。而祝允明对吴宽尊敬有加,并视其为知己之一,其《怀知诗·吴文定公》(《怀星堂集》卷四):“穆穆文定,渊渊金玉。风被四远,誉髦归淑。伊余小子,钦承在夙……”,可见祝、吴二人当属忘年之交,祝允明必熟知“丛桂堂”为吴宽之斋号。
《七言律诗卷》卷末署嘉靖乙酉(1525年)年,其时距吴宽去世已20余年。犹如今日提起“大风堂”,人们自然会想到张大千,当年祝允明在书写“丛桂堂”时,势必想到吴宽。若此卷真为祝允明于吴宽故居所书,其题识中当有感怀之语;若此“丛桂堂”,非吴氏之“丛桂堂”,书家当于题识中有所说明,以示区别(如:《怀星堂集》卷二八有作者为友人王钅奇所撰《燕翼堂记》、卷二九有《陈氏燕翼堂记》)。此卷末“丛桂堂酒次书”寥寥数字,不能不令人生疑。
再从书法上看,祝允明,号枝山,因而其书写的“山”字,极富个性。其“山”字有两种写法,其一,起笔为中间的一竖,再写左边的折笔,最后为右边的竖笔(图1,辽博藏《草书秋兴八首之一》署款);其二,起笔为左边的折笔,再写中间的一竖,又顺势带出右边的竖笔(图2,辽博藏《草书唐诗》署款)。虽然,受到时间、场合、笔纸、书体以及情绪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书写中会略有变化,但笔势的一致性则非常鲜明,可以作为鉴别祝允明书作真伪的依据之一。
反观《七言律诗卷》,卷内诗句中出现三处“山”字,其中两个均于起笔转折后,画出一圆圈再收笔,且笔力轻飘软弱(图3)。所见数十件祝允明草书作品,此种“山”字的写法是唯一的一例,故有违书家的书写习惯,难以认同为祝氏手笔。
还有署款问题,此卷“枝山道人”中之“枝山”,与祝允明的署款亦不符合(图4)。其中的“山”字,虽未如前述那样,画出一个圆圈,但笔势却是相同的。
显然,如果将疑问较多、尚有争议的《七言律诗卷》作为参照之一,来比较某一件祝允明书作的真伪与否,势必会造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
二
沈文还举出《祝允明赤壁赋卷》(上海博物馆藏),认为此卷为祝允明“43岁时书”,此说或出自陶喻之的一段文字说明(《中国书法》2006年第6期)。实误。
此卷虽未署年款,但从书风及笔法上看,绝非书家中年之作。卷后文嘉跋云,此卷“盖其(祝允明)晚年用意之书”,当为确论。
祝允明《题草书后》说:“予旧草书不甚慕山谷(黄庭坚),比入广,诸书帖皆不挈,独《甲秀堂》一卷在,日夕相对,甚熟略,不曾举笔效之也。昨归吴,知友多索书,因戏用其法……时为辛巳(1521年)六月,在天津官舟雨中”(《怀星堂集》卷二六)。据此可知,祝允明将黄庭坚之法融于自己的书作中,是在61岁以后。故颇得山谷笔意的《祝允明赤壁赋卷》也必作于书家61岁之后。因此,沈文说:“我们不禁要问,64岁的祝允明怎么会写不过自己43岁的水平呢……”,更为不妥。
再者,《祝允明赤壁赋卷》为狂草,而黑龙江省博物馆藏《祝允明草书赤壁赋卷》(作于64岁;以下称“《赤壁赋卷一》”)则为一般的草书。具有很高书法天赋的祝允明,同时可以写出多种不同的书体,这在书法史上是罕见的。所以,将其两种不同类的草书作品相比较,试图分出其高下或真伪,也是不适宜的。
三
前文曾以均作于64岁的《草书自诗卷》(江西省婺源县博物馆藏)、《草书柳宗元梓人传轴》(北京市文物商店藏)为例,指出《赤壁赋卷一》(图5-1)为真迹。本文再提出两例,所书内容均为“赤壁赋”,又书于1254年(65岁)中秋日的同一晚上,姑且以《赤壁赋卷二》(图5-2;个人收藏)、《赤壁赋卷三》(图6;见于《支那墨迹大成》)称之。
将这三件《赤壁赋》加以比照,除了在行气上,《赤壁赋卷一》稍显紧凑、《赤壁赋卷三》有些疏朗之外,在通篇布局、章法结构、运笔使转乃至众多重叠字上,都具有相同的渊源,尤其是署款中的两个“枝山”,如前述,风格十分鲜明,而三个“允明”,更显出个性的一致(图7-1、2、3)。此三件《赤壁赋卷》同出于一人之手,是不容置疑的。
总体来看,祝允明草书大致可分为三类:前述上海博物馆所藏《赤壁赋卷》属于第一类,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千字文卷》属于第二类,此二类传世作品较少。第三类即前述三件《赤壁赋卷》等,此类传世作品较多,亦易于比对和辨认,作为祝氏草书作品的主流,更显其书风本色。因篇幅所限,难于一一列举,识者当知之。
至于这三类之外的“祝允明”草书作品,为数不少,需要仔细研究、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