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旧货网首页
中国旧货网,网上二手市场,废旧物资,企业库存,买卖,采购,求租,出租信息。内容加载中……
全部行业
行业二手信息,发布求购出售二手车,废旧电机,工程机械设备,内容加载中……
服务项目
免费发布二手信息,求租出租工程机,械设备,汽车。内容加载中……
手机站
您现在所在位置:51旧货网首页 > 资讯频道 > 古玩古董> > 书画>正文
元人林子奂《豳风图》真伪考辨
https://www.51jiuhuo.com 来源:中华古玩网 时间:2012/8/16 13:09:09 浏览:435次
    当我撰写《国宝沉浮录》的年代,末代皇帝溥仪从北京故宫用赏赐乃弟溥杰之名,运往天津,再转至长春伪宫的一千多件历代书画,其中尚有二三百件作品没有发现,进入9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拍卖行图录上相继出现北宋《张先十咏图》,元人林子奂《豳风图》诸作,对拙著《国宝沉浮录》内容有所补充,幸何如也。
  我在拙著"佚目"章节中,对每件作品注明已否发现,其真赝品及收藏何处,均有简明文字注释。至于尚未发现者,则真接写出未发现字样,供读者批阅参考。偶然见到1995处海外一家拍卖公司的秋季拍卖图录上,刊出元人林子奂《豳风图》全卷彩版,引起我的极大的注意,认为是少见的元人真品,竞拍的结果,以70万美元落槌,从当时市场情况评估,成交价是符合元代画真品的实际情形的。

  1997年1月间,南方友人来我处,携林氏此图求鉴(以下简称南本)。这样,就出现了《豳风图》的双胞胎,使我更加审慎对待。据《石渠宝笈》著录,林氏《豳风图》只有一件,佚目中双胞胎的出现,从来没有碰见过,眼前两卷存在,何者是佚目中物,何者是出自伪造?孰真孰假?必须明确作出答案。


  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仔细分析对比,我的肯定答案是:南本为真迹,海本系伪品,肯定"南北"为真迹,具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证与辨别。


  一、 传之有根,出之有据。对于林氏《豳风图》,笼统地说它流传有绪,已缺乏说服力了,而是要下一番调查研究功夫,追根求源,寻据取证,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确定"南本"的真伪,首先是看它真正出自《石渠宝笈》著录完全相符,没有一丝一毫的疑问,唯心史观首前隔水处有一明显割切接缝,证明包首和玉撇已被偷换。反观"海本",它的旧锦包首和玉撇是宫内原物,而书画内容却是通篇伪造,即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当然偷换宫锦包首和玉撇只是一个枝节问题,这对"南本"并无本质伤害,相反却印证了它的真实性。


  肯定"南本"为《石渠宝笈》真品的,还有北京史树青先生、上海谢稚柳先生,史在拖尾有过品题,谢在前隔水处曾鉴定盖章。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北京一位著名学者、书画鉴定专家,在对"南本"为:"石渠诸印均是原钤,乾隆御书引首亦属真笔,宝笈重编著录即是此卷,装池亦非后世所为"这位著名的鉴定家的意见,很值得重视,尽管他对"南本"还提出了其它一些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他为我们上面提出"南本"、"海本"谁是佚目中物的问题作了鲜明而彻底的表态,那就是"南本"是不折不扣的《石渠宝笈》续编著录的那一卷!由此可见,肯定"南本"为石渠真品,并非一已之见,而南北诸多专家的共识。


  既然已经认"南本"为内府石渠所藏,"海本"必然出自伪造。又据了解,近年发现林氏的同名图卷已经有四卷以上,北京一运载二本,由香港、北京友人目睹,认为伪劣显然,不予论列。至于传闻中的台湾、加拿大本,虽未得寓目,也毋须再议。因为"南本"确为石渠真迹,其它各卷必然出自此本,它就是今日流传国内外林氏《豳风图》诸多卷的祖本了。


  为什么林子奂的《豳风图》有如此多的摹本流传,除了《清明上河图》而外,找不出更多的例证。作伪者原以为林氏此图基本上是孤本,难以鉴别。再说它原为宫廷珍品,能得善价而沽,于是利之所在,趋之若鹜。为此,我们要掌握第一手材料,不惜花费精力和费用,从根本上弄清其来龙去脉。从"南本"所有者着手调查,得知主人×××为吉林市人,曾在伪满服兵役。"八.一五"日军投降后,中秋节与几位黑龙江士兵同行回到家乡,带回伪宫流出的"南本"古画一卷,交与老母保存,压在箱底20多年无人过问。直到"文革"开始,主人因历史上当过伪满国兵,拍因保存这件东西而生乱端正,于是趁他的联襟×××从天津来探亲时商讨此事,此回天津慢慢赏玩。这一要求,正好符合主人急于脱手的心情,欣然同意。
  1989年,原面主人病逝,其家母子得知市场上古书画价值昂贵,于是写信到天津要回借去的"南本"古画,转交嫁往南方的女儿经手出售,总算如愿以偿,意外地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这就是"南本"前后50个春秋的经历。殊知这50年中,`南本`竟发生了如前面所提到的各种变化,原物主家当不知晓。可是问题出在天津中学教师那里。"南本"在天津呆了二十多年,中间的过节可想而知;如果进一步探究,涉及到的问题就更多更复杂,好在第一步已经有了结论,不需要再深入下去,它已不属于我们应当了解的范围。


  二。真伪对比。笔墨遇异。以"南本"真迹与`海本"彩照版和原大复印件逐段对比研究,不难发现其笔墨上的差别,一真一伪,昭然若揭。


  就两卷所绘人物比较;"南本"细致,神情自然,线条流畅;而"海本"人物面部表情平淡,形体开合无度,衣褶纹饰或简或繁,出现用笔不统一的现象。


  就两卷所绘山石。水纹,草、堤岸比较,`南本"苔点,线条柔和;弯曲自如;而`海本"则较板滞;部分山石、模岸不点苔,多处笔划空接失当,浪花又过繁;画水草作钉头描法,出现明显的忌笔。


  就两卷所绘树木、草堂比较,`南本"枝干平直,屋脊完整,笔墨挺拔;而"海本"线条偏圆,用笔浮滑。


  就两卷中的篆书经文比较问插图(36、37),"南本"用笔准确,字体完备无误;而"海本"出现侧势用笔,起笔较重,运笔带方,笔划密集;且有不当连接的笔法。如"七月流火"经文之中第三行"举"、"磕"、六行"繁"、九行"裳"。十二行"献"字等等。"南本`则无以上用笔弊端.


  就两卷石渠印登比较,"南本"铃盖规整,色彩淳厚;"海本`则稍逊之。"南本"印文清晰;"海本"有的较模糊,如引首"乾隆御笔"印,前隔水与画心连接处的"石渠宝整"方印。"南本""伐柯如何"画后铃有一白文方印,而`海本"则无;本段篆文后之最下方"南本"铃盖"集学画图书印",真切无疑;而"海本"铃印为"淮南节度使哀",显系伪造。
林子奂传世作品绝少,已知仅石渠续编此卷,再就是台北故宫所藏《元画精华》中有其山水册页一幅(插图38)。此幅山水册页,为世人公认的林氏真迹。据此真迹彩版原大与"南本"对照比较,其皱法、点苔、线条、水纹等完全一致,从起笔到收笔,用笔特征没有两样。两幅真迹摆放一起,可见其和谐统一,交相辉映。


  经过真伪对比,又经过真迹相互对比,"南本"出自林氏手笔,当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客观真理标准之所在。上述那位北京著名鉴定家,肯定"南本"为石渠宝发原物,但却认为它出自马和之画稿的摹本,是乾隆时收进的赝品,显然是因缺乏比较鉴别而作出的误断。有比较,有鉴别,才能掌握真理标准,得出正确结论。根据以上反复对比,"南本"林氏《豳风图》自成体系,独具风貌,不应属于马和之的摹本范畴,两者之间看不出任何等同之点,何来摹本之说!


  三、解缙诸跋,真迹无疑。解缙为明初书法名家,既精于小楷,又擅长行草。他的传世作品尚多,可资参照对比。"南本"有解缙分篇题跋和总跋共6段、397字,书写在蜡黄写经纸上,均作行草或间以楷书,行革做让相缀,神采奕奕,楷书亦精研端雅,为其书法典型风貌。有的专家认为,解书颇有其风格,但非真迹,这是由于对林氏《豳风图》已怀疑悸,而对解书缺乏深入观察,以至作出相反的判断。事实上,只要按照解书传世墨迹与"南本"认真核对,即可得出明确的印象,其笔、墨特征毫无二致,当属真迹无疑。(插图39.40)
  林子奂为元末画家,解缙与其相距年代较近,解书的可靠性,则更证明了林画的真实性。至于解书之后明人请跋,有人认为"似出一手",从"南本"宫锦包首和玉撇被偷换的情况看,抑或被移植其他仿品之中,但这毕竟次要,毋庸再议。该卷的主体是豳风画面、经文篆书、解绍诸践,这个主体能够站立得住,经受各种比较与考辨,证明其为真迹,那就可以排除一些枝枝节节的困扰,从而理直气壮地作出鲜明肯定的回答。


  四、时代气息,非常强烈。宋元以降,多有画家作诗经图,风格各异,见之著录者,比比皆是。"南本"林子奂《豳风图》,自成体系,独具风貌,时代气息,尤为强烈,决非后人摹本。书画艺术产生在一定历史时期,必然具有其时代的气息,这种`气息"是任何人都模仿不了的。以"海本"观之,徒具形似,充满火气而无灵气。"南本"则不然,通卷灵秀明杨,自得天趣,艺术灵感,跃然纸上。再就与林子奂年代相近的元末明初画家徐贲、王级诸人作一番考察,`南本"与之气息相通,时代风格相当接近。故对"南本"必须断然肯定,而没有任何根据和理由加以否定。


  综上所述,肯定"南本"为真迹,一是探其来源,二是观其笔墨,三是察其时代气息。这些是通常鉴定书画的主要依据,也是确认`南本"的本质所在。抓住本质,搞准搞透,所作的判断就会正确无误。


  据我所知,林子奂《豳风图》有好几卷流行于美国、香港、北京等地,既然判定“南本”为真,其余则均为赝品了。不入前国外归来,路过深圳,得北京荣宝斋拍卖经手人见告,曾经某先生所题《豳风图》一卷以百余万元转售友人,当知其为赝品时,要求退款,还回百万元了结。“南本”原经办人汪先生拟交荣宝斋拍卖“南卷”,由于出现上面情况,汉有马上付诸实现,随后不久由山西某位女企业家以百多万元购去。到此《豳风图》的浮沉才告一段落,可谓曲折复杂之至了。

关于旧货中国(51旧货网) | 诚征英才 | 友情合作 | 守信通服务 | 支付方式 | 诚信安全 | 竞价广告位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石家庄摩森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与授权者版权所有 2009-2015   冀ICP备09002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