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景德镇御窑厂为皇家烧造了大量瓷器,在这许多官窑瓷器中,书写款识的作品占有很大比例。由于是官瓷,所以款识的书写也和明代一样有规律可循。绝大多数瓷器的落款在底中,如“大清顺治年制”、“康熙御制”、“雍正年制”等。款识一般有三类,青花四字或六字款,红彩四字或六字款,还有四字或六字刻款。从康熙朝(1662-1722)开始,官窑瓷器上还出现堂名款,如康熙的中和堂、雍正的养和堂,清后期慈禧太后居住的大雅斋、储秀宫等。御厂中对官窑瓷器的款识书写有专职的落款工匠,因而每一时代都有自己的风格。清代官瓷的款识都十分规矩,康熙官款约有大部分是楷款,有四字或六字款,少量为刻款,也有极少数篆款。各类款识以青花款居多。雍正楷款,也有篆款,乾隆以篆款居多,少量为楷款。乾隆以后的作品有篆有楷。但不同品种基本上有自己的规律,如粉彩,多用抹红款,颜色釉有刻款或青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