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制极限片发行20年来,在中国集邮总公司的带动下,各地集邮公司历年制作发行的极限片有了较大的进步,从不规范到规范并从质量上有了显著的提高,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到目前为止,邮制极限片还是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诸多弊病中,让极限邮友最忌讳的是极限片载体——图画明信片上的图案是按邮票图案“放大”。如总公司发行的《拉弦乐器》、山东的《聊斋志异》等极限片都有胺邮票图案“放大”之嫌。
如何在设计邮制极限片时,避免按邮票图案“放大”,笔者在此变几点看法:
1、设计者可根据邮票题材(事物),采用摄影手段,并对摄影事物适当变换视角成像后印制成图画明信片,再行制作。如不久前,大连市邮政局印制的“老铁山灯塔”明信片就是以多种角度摄影后印成的。
2、以绘画形式设计的邮票(不包括一些抽象题材邮票),如古代人物、古典文学名著等邮票在设计极限片时,最好的办法是请邮票设计者按邮票图案重新绘画,并注意让图画适当作些变化,做到“大同小异”,这样印成的图画明信片就无“放大”感觉,应是作者重新绘画的。
3、制作绘画题材邮票极限片,在设计图画明信片不可随时改动名画作品,所以印成明信片后,其图案是和邮票图案完全一样的,但这不能认为是邮票图案的“放大”。
总之,邮制极限片在设计图画明信片时,设计者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在保持与邮票图案和谐一致时力求变化,在变化中求“和谐一致”。只有这样,才可避免极限片按邮票图案“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