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家具源流
中国家具的产生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从新石器时代到秦汉时期,受文化和生产力的限制,家具都很简陋。人们席地而坐,家具均较低矮。南北朝以后,高型家具渐多。至唐代,高型家具日趋流行,席地坐与垂足坐两种方式交替消长。至宋代,垂足坐的高型家具普及民间,成为人们起居作息用家具的主要形式。至此,中国传统家具的造型、结构基本定型。此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传统家具在工艺、造型、结构、装饰等方面日臻成熟,至明代而大放异彩,进入一个辉煌时期,并在世界家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清代家具体量增大,注重雕饰而自成一格。20世纪初,因受外来家具的影响,出现了"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50年代后,中国家具工业迅速发展。80年代,在借鉴各国不同的家具风格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同时,中国家具不断发掘传统技艺,并结合自己的国情民俗,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家具风格。
史前至春秋时期的家具: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战争国时期家具: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 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秦汉时期家具: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 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具:
(220年~581年)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隋唐五代时期家具:
(589~960年) 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 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宋代家具:
(960年~1279年) 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开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明代家具:
(1368年~1644年) 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清代家具:
(1644年~1911年) 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现代家具: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但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文化水准的提高,生活习惯的改变,以及传统家具价格较昂贵、加工工艺繁杂等原因,以致新式家具在各大城市中逐渐占据市场,传统家具则退居次要地位。新式家具多仿制西方流行的款式。早期有法国路易十五式(洛可可式)、路易十六、英国维多利亚式及德国新古典主义风格等家具。后期又有日、美流行款式家具。这些家具用材广泛,构件加工方便,造型款式新颖,涂饰工艺简便,产品价格适宜。沿海城市是新式家具的主要产地。家具产品,除木家具外,还有金属家具、竹藤家具、塑料家具、柳条蜡杆家具及软家具等,品种日益繁多,款式日益新颖。产品结构从框架结构发展到板式结构等,从而加工工艺大为简化,为工业化生产提供了条件。
二、明清家具
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成熟的,形成了最有代表性的民族风格"明式"。明式家具 的产地主要有三处:北京皇家的"御用监",民间生产中心苏州与广州。明式家具的品种十分丰富。保留至今的,主要有凳椅类,几案类、橱柜类、床塌类、台架类等。此外尚有作为屏障之用的围屏、插屏、落地屏风等。明式家具多用花梨、此檀、鸡翅木、钱梨等硬木,也采用楠木、樟木、胡桃木、榆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以花梨中的黄花梨效果最好。这些硬木色泽柔和、纹理清晰坚硬而又富有弹性。这种材料对家具造型结构、艺术效果有很大的影响。由于木质坚硬面有弹性,且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料,所以家具有料的横断面制作很小。为此,造型也就显得线型简练,挺拔和轻巧。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用髹漆,仅仅擦上透明蜡即可以充分显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选材是设计意匠的重要部分之一。
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大平板则以攒边方法嵌入边框槽内,坚实牢固,能适应冷热干湿变化。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装饰以素面为主,局部饰以小面积漆雕或透雕,以繁衬简,朴素而不俭,精美而不繁缛。通体轮廓及装饰部件的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及用线的一气贯通而又有小的曲折变化。家具线条雄颈而流利。家具整体的长、宽和高,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但在民间,家具仍沿袭"明式"程式,保留了朴实简洁的风格。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清朝经历了近300年的历史,家具由继承、演变到发展,在形制、材料、工艺手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之外。现分述如下:
1、造型厚重,形式繁多。
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要大,与此相应,局面尺寸、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师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条、腿步等协调一致,造成非常稳定、浑厚的气势。这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
清式家具在结构上承袭了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充分发挥了插销挂榫的特点,技艺精良,一丝不苟。凡镶嵌方面的桌、椅、屏风,在石与木的交接或转角处,都是严丝合缝,无修补痕迹,平平整整的融为一体。
家具的主料木材,选料极为精细,表里如一,无节,无伤,完整得无一瑕疵。硬木家具的部件和零部件,如抽屉板、桌底板及穿带等,所用的木料都是硬木。
清式家具的样式也比明朝繁多,如清朝新兴的家具太师椅,就有三屏风式靠背太师椅、拐子背式太师椅、花饰扶手靠背太师椅等多种。
2、用材广泛,装饰丰富。
清式家具喜于装饰,颇为华丽,充分应用了雕、嵌、描、堆等工艺手段。雕与嵌是清式家具装饰的主要方法。
雕漆在清代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福建雕漆享有盛名。
嵌有瓷嵌、玉嵌、石嵌、珐琅嵌、竹嵌、螺钿嵌和骨木镶嵌等。清代除继承了明代原有的形式外,又发展了螺钿嵌,产生了骨木嵌、珐琅嵌和瓷嵌。
3、骨嵌的作用。
骨嵌用在器皿虽然很早,但是骨嵌用于家具上还是清代的创举。骨嵌的鼎盛时期是乾隆中叶,其艺术特点有:
(1) 骨嵌工艺精良,拼雕工巧。
工艺制作上保持多孔,多枝,多节,块小而带棱角,既宜于胶合,又防止脱落,虽天长地久,仍保持完整形象。
(2) 骨嵌表现形式分为高嵌、平嵌、高平混合嵌三种。
早期和盛期是高嵌和高平混合嵌,后期都是平嵌。
(3) 骨嵌用材多为红木、花梨等贵重木材,因其木质坚硬细密,镶以骨嵌更显出古拙,纯朴。
(4) 骨嵌题材大致可分为人物故事、山水风景、花鸟静物和纹样四类。
由于工艺美术的发展,使得家具制作得以借助各处工艺美术手段,去进行综合的装饰处理。清式家具的装饰上采取了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构成了它自己的特点,是历代所不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