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家具收藏热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古典家具的收藏中,在现今存世的古典家具中,明清家具可以说占了绝对的主流。许多人为了拥有一件心仪的明清家具而一掷千金。
曾有不少收藏界的朋友来信询问笔者,他们很喜欢收购古旧家具,但对于家具的年代鉴定总是拿不准,不知道家具鉴定有什么窍门没有?确实,家具的鉴定不像其他古董,如陶瓷书画,因为有成批的带有年款的作品存世,所以可以很方便地找出参照物。而从现在流传下来的家具看,带有年款的家具实在是凤毛麟角。这样就使得家具鉴定与其他古器物的鉴定方式及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明清家具的鉴定有其特殊性。一般说来,我们在鉴定一件家具时,往往说某某家具是明式家具,某某家具是清式家具。在传统家具研究界里,明式家具往往是指明及清前期(清康熙、雍正时期)制作的家具。这是因为清代初年生产的家具在形式上仍然继承了明制,还依明式的规格制作,这一时期的家具,在结构上和明代家具没有多大差别,因此统称为“明式家具”,而清式家具则是指清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明式家具大体上保留了我国家具传统的装饰风格及作法,而进入清代乾隆年以后,由于统治阶层好大喜功的心理及西方文化对我国的浸透影响,在家具制作上逐渐刻意崇尚精雕细作及装饰手法的多样性,清式家具开始形成。
当我们具体涉及到家具鉴定时,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不同时期的家具,因受当时的工艺水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审美情趣等因素的影响,在家具制作风格、造型结构、装饰手法、所用材质上都不尽相同,这些因素都是判定家具时代的重要标准。
明清家具的造型、结构各具特色
以造型做工为例,明式家具大体上造型简洁,刀法疏郎明快,不事雕琢。从历史记载来看,明代帝王多崇尚道教,好老庄之学。道家讲究“无为而治”、“无欲则刚”,故明式家具给人一种“素面朝天”的自然美感,装饰无多却恰到好处,可谓“多一分则繁缛,少一分则寡味”,这种风格一直持续至清代初年。清代初期的顺治、康熙统治时期,由于政局未稳,统治者一直忙于政事,无暇他顾,对于玩好享乐之事并不刻意追求,家具作为起居之物,自然得不到重视,还在沿袭明代的风格。而到了乾隆皇帝之时,国力强盛,版图辽阔。乾隆皇帝以盛世天子自居,好大喜功,留心翰墨,醉意诗情,有足够的心情来享乐。家具虽然只是必备的起居之物,但为了体现盛世景象,其在造型做工上已慢慢脱离了明代家具的模式,表现为稳重、庄严和豪华、富丽相结合的造型风格,清式家具的风格形成了。
在形态结构上,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形成了各自明显不同的特点。就拿腿足来说,明式家具的腿部多使用圆形构件,象房屋的“立柱”,同立柱一样的将上端渐渐地收细,四条腿子也向外略侧。柱腿之间用圆形的撑子做连络材,并且使用替木一样的牙子,辅助支托的力量。把十分具体的大木构架,再现于家具之上,显得格外稳定。家具足部的变化,是腿部用材的技巧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式样。明式家具腿部的形式,由于要在腿部的上端露出榫头,与攒边的格角部位交接,同时也要考虑到它上中下三部分之间的比例,故使顶部收进而腿部突出。于是足部的形状,自然地因削割腿部曲线而产生了“向里勾”或向外翻的两种样式,显示了我国家具的雄伟气派。可以说,腿足的变化足以说明明清两代家具的不同风格。明式家具的腿足除直足外,还有鼓腿彭牙、三弯腿等向内或向外兜转的腿足,线条无不自然流畅,寓遒劲于柔婉之中(图1)。至清中期而矫揉造作,做无意义的变曲,至足端蜕变成长方或正方,往往加上回文雕饰(图2)。晚清苏式家具,每况愈下。其常用的造法是先用大料做成直足,至中部以下削去一段,向内骤然弯曲,至马蹄之上又向外弯出,大自宝座似的大椅,小至案头几座,几无不如此生硬庸俗。明式朴质的风格,丧失殆尽。
很多家具在立木与横木的支架空角处,多运用形式不同的牙子装饰。如椅子的后腿与搭脑的交角处、圈椅的扶手与后腿、桌案的台面与四腿的交角处等,都施以各种纹样的牙子。这种牙子,横向较长的称为牙条,施在角上的短小花牙叫做牙头。除此之外,还有用在衣架、镜架上部搭脑的两侧,名叫挂牙。而施在屏风、衣架等底座两边的牙子叫做站牙,也叫坐角牙子。牙子是家具上的重要结构部件,在结构上主要起承托强固的作用。明清家具在牙子上的变化有着显著的差异。明代家具的牙子形式,虽然丰富多彩,但在造型上却比较简练,通常只有壼(kǔn音捆)门牙子、云纹牙子、替木牙子和弓背牙子,不事雕饰。清代的牙子造型则比较繁复,通常在牙子上加上各种装饰,主要有窪膛牙子、五宝珠纹花牙、回纹牙子、夔纹花牙、透雕云纹花牙等,与明代牙子风格迥异(图3)。
扶手椅是明清两代家具中重要的品种。明代家具与清代家具在扶手椅子上的变化,也有很大的不同。明式家具扶手椅的靠背略显弯曲,靠背与椅座的面成100至105度角,座面与地平面之间一般有3度左右的仰角,这是为了就座时方便,照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原理(图4)。再如明清椅子的搭脑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地方,靠背椅和木梳椅的搭脑中部向上高起的造形要比同类椅子用直搭脑的时代晚。靠背椅的搭脑与后腿上端格角相交,是广式家具的常用做法,如果系广做,其时代多较晚,这是鉴定明清家具的一项重要的方法。又如,明清两代的床榻之间,也因床围子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风格,明式罗汉床的床围子常以单一的形式出现(图5),而清式往往变为五屏风、七屏风围子(图6)。明式罗汉床的腿足常制成直腿马蹄足,而清式则变为内翻马蹄足。又如凳子,明式凳子仅为方和圆两种,而清式则出现了六角凳、八角凳,还有桃花式、海棠式、梅花式等多种形式(图7),外形也由明时的矮胖变为瘦高。凳面下部清式往往还有束腰。为追求家具轮廓线条的变化,清式坐椅在结构上很少采用明式坐椅的后腿和立柱相连的形式,而更多地采用呈曲线有束腰的结构。
明清家具用材有章可循
在用材方面,明清两代家具采用的木材可谓多矣,如紫檀、黄花梨、铁力、乌木、鸡翅、榉木、黄杨木、楠木、红木、花梨、榆木等。但因受社会环境、生活习惯及材料来源等影响,明清两代家具所用木材还是有所侧重。如明式家具曾普遍应用了鸡翅木、乌木、铁力(又名铁梨)、黄花梨木等优质木材。这其中,黄花梨木的使用又是最为普遍的。黄花梨作为一种优质的硬木,在我国的使用相当久远,黄花梨原名“花榈”、“花狸”,在唐代就已有用花梨木制作器物的记载。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云“榈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几,似紫檀而色赤,性坚好。”在今天所看到的传世黄花梨家具中,明式家具占据了绝大多数,这已成为了家具鉴定界的一种共识。又如紫檀这种名贵的木材,是我国古代做工考究的家具经常使用的木材,从明代一直使用到清代中前期。清中期以后,由于紫檀木已不易得到,故很少再采用紫檀大料制做家具了。可以说,紫檀木家具主要流行于明及清中期。清代中期以后,流行一种在家具上采用硬木包镶的方法制作的家具,即家具内芯以杂木做骨架,外层表皮则贴上一层硬木薄板。这类家具中,用紫檀包镶的家具又占有着一定比例。但这种家具虽然号称是“紫檀家具”,但已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纯紫檀木家具了。凡是遇到这类家具,即可明确无误地判定它的年代当在清中后期。清代中叶以后,由于优质木材的来源日益匮乏,一种从南洋地区进口的新的木材品种--红木开始出现了。红木家具在中国古家具中出现的最晚,从传世的家具及档案记载看,乾隆以前绝对不可能有红木家具,红木是在紫檀、花梨木基本告罄后,作为替代品由南洋进口的。红木是统称,植物学上属豆科,木料剖开后有酸味,较剌鼻,所以红木在南方又称为酸枝木,这与北方的称谓大相径庭。红木家具的大量生产,大约是在清道光朝以后。民族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文化开始进入中国,红木家具作为流行时尚,受到了王公贵族、达官显贵的青睐,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红木家具的制作,从清末民国一直持续到今日。至今有人把红木家具作为清代家具的典范,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综上所述,明清家具在选材上,大体上存在着如下的规律,即黄花梨木、铁力木(铁梨木)为明式家具的常用木材,紫檀木则是明及清前期制作考究的家具常常选用的木材。而楠木、榆木、榉木、樟木、乌木等是明清两朝家具均采用的木材,至于红木家具,则纯粹是清代中后期的产物了。
明清家具的装饰、纹样区别明显
在古器物鉴定学上,以装饰风格和纹饰来断代是一条重要的标准,家具亦不例外。明清家具在装饰手法及纹饰上存在着时代的差别。一般说来,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
中国纹饰图案具有继承性和趋同性特点,每个时代的作品或多或少地含有前代的因素,某个品类的装饰风格也可能在其他品类中出现。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许多都是承传的,如祥云龙凤、缠枝花草、人物传说等,这些题材在织绣、陶瓷、漆器等品类中常能看到。不过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仍有自己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鱼藻、祥麟、瑞狮、喜鹊等动物题材较多见。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意趣,显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清式家具以雕绘满眼、绚烂华丽见长,其纹饰图案也相应地体现着这种美学风格。清代家具纹饰图案的题材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植物、动物、风景、人物等几乎无所不有,十分丰富。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亦非常流行,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大都以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为目的,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显得有些俚俗。晚清的家具装饰花纹多以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如“鹿鹤同春”、“年年有余”、“风穿牡丹”、“花开富贵”、“旭日高升”、“早生贵子”等,宫廷贵族的家具则多用“祥云捧日”、“双龙戏珠”、“洪福齐天”、“五福捧寿”等等。总之,题材丰富多彩是清式家具纹饰图案的特点之一。清式家具纹饰题材大多出自老百姓的朴素生活意愿或统治者炫耀权力财富的功利要求,不如明式来得超逸,也不如明式讲究,有些家具纹饰图案显然是单纯为了显示华贵富丽,而很少注意题材的贴切性。明末清初之际,西方文化艺术逐渐传入中国,至清雍正以后,模仿西洋纹样的风气大盛,特别是清代广式家具,出现了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做法制成器,而雕刻西式纹样,如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也有称为西番莲(图8),这种花纹出现的年代要相对晚些。
有些题材,明与清虽然都有采用,但在图案内容上存在着差别。如麒麟作为一种瑞兽,是我国古代常用的装饰题材。明中叶时,麒麟一定为卧姿,即前后两腿均跪卧在地;而明晚期至清早期,麒麟一定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但后腿仍与明中期相同;进入清代康熙以后,麒麟前后腿都站起来了,虎视眈眈。此外家具上的博古图案,在清代流行过两次,一次在康熙时期,一次是在同治光绪时期。两次同为博古,前者提倡优雅清闲,后者推崇金石学问,内涵有所不同。龙,自古为华夏民族崇拜的图腾,传说龙为麟虫之长,能兴风雨、利万物,使风调雨顺、丰衣足食,故为中国古代的四灵之一。历代皇帝都以真龙天子自居,认为自己是龙的化身。龙纹在明清两代家具上的应用相当广泛。从明清两代各时期的龙纹对比来看,明代龙纹大多雄强有力,细脖,头略小,龙发多从两角间前耸,怒发冲冠,张口,龙眉向上,龙爪的五指呈轮状(图9)。明代末期,龙身姿态无大变化,而龙发已变为三绺。进入清代,龙发已不再上耸,而是披头散发,龙身也渐渐粗起来。到清代乾隆时期,龙眉朝下,龙尾加长,龙爪出现四指并拢的形状(图10)。再晚的龙纹,姿态呆板,龙鼻也大起来,俗称肿鼻子龙。回纹也是中国古代常见的装饰图案,始见出土于距今4000多年前马厂遗址中的陶器上。南宋至元代,江西吉州窑釉下彩瓷器及元末明初的景德镇青花釉里红瓷器上的回纹图案的应用更为突出。从现今遗存下来的家具来看,家具上回纹的出现当在清代以后,特别是乾隆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多在桌案椅凳的腿足端雕饰以回纹马蹄图案。与明式家具重视天然的“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侧重于人为的“工巧之美”,而对材料的自然品质肌理有所忽视,因此在清代家具上很少见到那种大片作素、不事雕饰的情形。清代工匠崇尚在一件家具上同时采用几种工艺手法,如雕刻加镶嵌、彩绘加贴金、包铜或珐琅等。材料的运用也趋多样,常见的有家具上加玉、牙、藤、瓷(图11)等等,处理手法比起明代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如这一时期出现的紫檀嵌瓷扶手椅、玻璃香几、嵌玉璧插屏、掐丝珐琅宝座等都是清代特有的家具装饰技法。然而偏执的追求、过度的粉饰却往往带来画蛇添足之嫌。
清代家具有一些特有品种
明清两代是中国家具发展的顶峰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更加充分地发挥了家具的使用功能。总体来讲,明清两代家具的种类已经日臻齐全,我们今天使用的大部分家具都是在那个时期定型的。
清代家具由于受工艺水平的影响和当时文人审美观的左右,较明代家具品种更为丰富。如清初著名戏剧家李渔在他的那本《闲情偶记》里主张桌子要多安抽屉,立柜要多加阁板和抽屉,并身体力行,设计制作了一批家具。李渔的家具设计思想对清代家具风格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带抽屉的桌子以清代居多,应是受到李渔的影响。还有我们今天常见的“多宝格”也是在清代才开始形成的。多宝格,顾名思义,就是贮藏宝物的容器,大部分见于宫廷或官府,民间所谓“大户人家”中,也有使用。它兼有贮藏和陈设的双重作用,但主要是陈设之用。它是在明代架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家具,明代的架格又称“书格”,通常高五六尺,依其面宽安装通长的横板,每格或完全空敞,或安券口,或安圈口,或设牙板,有的在后背设背板。大体上来讲,明代架格造型比较简练,给人以质朴之感(图12)。而到了清代,开始出现了一种用横、竖板(此种竖板又称为“立墙”)将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高低不等、大小有别的架格,这种架格的前后左右做成不同形状的开光,内部空间分隔巧妙,错落有致。因它与明代的架格趣味大异,称为“多宝格”(图13)。
有些家具是清代特有的品种,如贴黄家具。贴黄亦名“文竹”,是我国传统的竹刻工艺,这种技法是清代才兴起的,特别是到了清中期发展成熟。当时又称贴黄为“翻篁”,其工艺程序是将南竹锯成竹筒,去节去青,留下薄层的竹黄,经过煮、晒、压平后,胶合在木胎上,然后磨光,再在上面刻饰各种人物、山水、花鸟等纹样,其色泽光润,类似象牙。据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案记载,此种装饰工艺是乾隆以后才逐渐兴起的,故而凡是发现采用贴黄技法装饰的家具基本可以断定是乾隆年以后所制(图14)。而且以故宫现存的贴黄家具来看,其大多为凳、墩、案、小箱、小柜等,尺寸不算很大。
在清代宫廷造办处活计档案里,还有“百什件屉”的记载。这是一种专门用于置放小型文玩玉器的容器。在其内侧底部依文玩器物的体量做出形态不同的各种凹槽,这样就使文玩玉器各置其位。这种容器做工精湛,构思奇巧,充分反映了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是清代特有发明。现在在北京故宫博物院里,还珍藏有这类家具。可见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代表家具,家具品种的时代特征也是鉴定的一条重要标准。像上面提到的多宝格、贴黄家具、百什件屉等都是清代较有特色的家具品种。
综上所述,明清家具鉴定并非无章可寻,而是有其特有的规律性。不同时期的家具在造型风格、材质选择、装饰纹样以至家具品种上都存在着差异,只要认真观察,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家具鉴赏是雅事趣事,也是有学问有意义之事,家具鉴定所积累的知识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成,而是需要漫长的过程,所谓“积晦明风雨之勤”,才能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真正领悟到我国古典家具艺术深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