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福建漳州电业局于2012年2月重新修订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3月初以来,该局所属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加以宣贯、学习,为下阶段有序开展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夯实了基础。
“重新修订的《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更具有操作性,流程管理更规范,各部门职责也更加明确。”据漳州电业局物流服务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物资集约化信息系统仓储模块建设》的有关要求,对该局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废旧物资的分类鉴定、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可再利用、不可再利用废旧物资处置程序等,都予以详细规定。
近几年来,漳州电业局通过制度、行为、思想、监督等四个方面加强防范,不断加强对废旧物资的集约化管理,既有效规避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及时回笼了资金,又增强了闲置物资的再生利用价值。如开展废旧物资处置专项效能监察,详细检查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对废旧物资回收、移交、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管理。2011年10月、2012年3月,该局先后两次委托福建省亿力物资拍卖公司集中拍卖处理废旧物资,所得145万元、205万元分文不少全额上缴局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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