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全市老、废、旧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11年12月7日启东市政府出台了《启东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办法》。
该办法具体明确了补贴标准:一是发动机功率≤14.7kw的拖拉机,每台补贴1000元。二是发动机功率>14.7kw的拖拉机,每台补贴3000元。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把好审核关,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报废农业机械补贴档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