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目标。制定了《大兴区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京兴政发〔2011〕23号)和《大兴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指导原则》,明确了体系建设和行业规范整治的方向和措施。
二、规范建管。因地制宜开展规范化回收网络建设,在社区和实施社区化管理的村庄建成回收站点160个,新城地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部实施“三定”、“四规范”、“七统一”标准化管理,累计培训从业人员1400余人次,实现持证上岗。
三、突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土地腾退与项目手续办理同步推进,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建设。
四、强化清理整治。牵头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清理整治,部门联动,属地为主,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场所270处、流动三轮车460辆,清退证照不符企业87家,劝退有照回收经营场所56家,腾退土地220亩,拆除违法建设5000余平米,消除安全隐患865处,规范提升回收场所113处,环境明显改善。
五、加强宣传。持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6000份、宣传袋8000个。充分依托大兴电视台、大兴报社等主流媒体,常态化开展 “垃圾减量、资源回收、共建绿色新城”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