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徐州市申报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材料经省商务厅审核通过,现已报至商务部,将于近期公布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江苏省只有南京和苏州申报成功,并获得国家财政支持。2011年,江苏省淮安、无锡和徐州相继申报,目前徐州市申报材料商务部初审合格,拟提请专家组进一步审核。
申报成功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对徐州市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意义:一是改善徐州市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整治城市“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优化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利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节约和利用资源,促进徐州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盗窃分子的销赃渠道,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有利于促进城镇就业,有效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拉动经济增长。
二是可以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申报成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能获得国家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
三是促进徐州市低碳、环保、节能产业上个台阶。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改造、规范现有回收站点,提升回收分拣中心功能,促进废旧物品可循环再利用,形成我市回收体系完备、回收站点规范、服务文明的回收体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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