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湖北省将立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湖北已成全国电力联网中心枢纽
草案规定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等等。
省经信委主任欧阳万坤介绍,随着三峡电站外送工程的投运和全国电力联网的推进,湖北电网已成为全国联网的中心和电力跨区配送的枢纽,湖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不仅事关湖北,且直接关系到全国供电安全。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090起,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0多亿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其次,违章作业等外力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因违章作业等外力破坏引发的220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共159起,占全部220千伏以上线路跳闸次数的47.3%。
攀爬变压器台架可处千元罚款
草案规定,对危害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电力设施产权人举报。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
对擅自移动或者损害电力生产设施、标志物;擅自在杆塔上悬挂广告牌、张贴广告标语及其标志物;擅自攀爬变压器台架、杆塔和拉线、在电力设施300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悬挂气球等各种违规行为,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给电力设施产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