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开始,中山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给予警告教育处理,9月1日起将处以200元罚款。据介绍,目前中山市尚有约11.6万辆汽车没有领取“绿标”。
全天禁止无“绿标”车通行
据介绍,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净化大气环境,调高生活质量,继续营造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创新的共同家园,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2条、《关于印发<关于中山逐步限制高排放汽车通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环<2001>68号)和《中山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8月15日起,中山全市范围内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汽车(含外地牌照汽车)通行;中心城区起湾道以西、康华路以南、博爱路以北(含上述道路)辖区22.3平方公里范围内各路段以及长江路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含外地牌照汽车)通行。有关部门已在上述区域设置了限行禁令标志,请广大驾驶员按照限行标志通行。
据介绍,从今日至8月31日,中山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给予警告教育处理,9月1日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90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13项的规定,对未持有环保标志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