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蔡志军) 作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双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深圳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仅局限在购车环节。为进一步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拟扩大鼓励政策,把优惠涵盖车辆使用等多个环节,如停车及路桥费减免、电费补贴、上路优先权等。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发改委回复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各类新能源汽车投放力度”建议中获悉的。
市发改委透露,由于税收减免权在中央,深圳正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建议,希望国家出台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过渡性政策,尤其在全国25个示范城市率先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以期加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力度。
同时,针对深圳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仅局限在购车环节,尚不能全方位调动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等现状,市发改委说,深圳正在研究制订涵盖车辆使用环节的多项鼓励政策,如新能源汽车停车及路桥费减免、电费补贴、上路优先权,以及对传统燃油车按排量征收排污费等政策,以疏堵结合的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深圳新能源汽车使用领域将拓展,除了继续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还将研究在公务用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警务用车、学校用车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实施方案。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