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发布消息,即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驾驶人审验。
车辆管理所董秀娟副处长说,今年3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从今年5月1日起,每年将对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在审验中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者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审验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持有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需每年到交警部门接受审验。
驾驶证审验教育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开始办理,而无违法记分记录的直接办理审验业务,签注审验信息。
另外,提交体检合格证明仍按照此前规定进行,与驾驶人审验教育互不替代。咨询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431-88761122。
据悉,审验地点为车辆管理所、交警支队各大队补换证窗口及各交通管理服务站。外县区的驾驶人审验工作,在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交警大队的补换证窗口进行。
另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开展今年首次交通组织调整。其中,新增的20条单向通行规定和33个路口限制左转弯的限行规定将于明日起正式实施,违法通行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