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批复同意新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为其办理工商登记,峨眉山市商务局和工商局被乐山市嘉益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嘉益公司)告上法庭。14日上午,峨眉山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当事的峨眉山昌仁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昌仁公司)作为第三方出庭。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原告方主体资格、第三方是否符合设立条件、被告方是否行政违法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商务部门支持 新市场诞生
作为案件的焦点之一,昌仁二手车交易公司位于峨眉山市佛光南路。14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公司外面看到,尽管崭新的招牌已经亮了出来,但几道铁门紧锁、门庭较为冷清。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称,由于在程序方面尚不完善,该公司尚未正常对外营业。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昌仁公司成立于今年4月11日,经营范围及方式为“二手车交易;为二手车提供交易场所”。而在此之前的3月10日,峨眉山市商务局就向当时尚未成立的该公司出具了相关批复。
这份名为《关于对昌仁公司要求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请示的批复》称,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文件精神,认为昌仁公司“请求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符合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应予以支持”,并要求其“抓紧向有关部门申报,尽快完成法定手续”。
老市场受影响 状告两部门
在此昌仁市场之前,乐山市已有两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即嘉益公司和乐山市国驰二手车交易公司。
昌仁公司成立后,两家市场多方反映,要求撤销该市场。两家公司认为,峨眉山市并不具备新设立二手车市场的条件,峨眉山市商务局向昌仁公司出具批复是一种越权行为,同时违反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文件精神。
“新市场的设立,肯定会影响我们的收入。”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两公司正在建设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两家公司目前已共投入3000余万元,“新市场的设立会给我们造成冲击”。
两家公司更认为,相比经济上的损失,新市场的成立将影响到整个乐山二手车市场的秩序,“而如果各地仿效,影响范围将会更广”。
为此,两家公司曾多次向峨眉山市商务局、工商局,要求撤销相关批复和工商登记。“但遭到了拒绝。”嘉益公司负责人说,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
庭审三焦点 双方展开辩论
14日上午9点半,嘉益公司诉峨眉山市商务局一案首先开庭。上午11时许,该案庭审结束后,嘉益公司诉峨眉山市工商局一案亦随即开庭。
两起案件诉讼请求分别为,嘉撤销峨眉山市商务局的相关批复、撤销峨眉山市工商局对昌仁公司的注册登记。双方就原告方主体是否适格、第三方是否符合设立条件、被告方是否行政违法展开辩论。
原告方认为,根据国家部委、四川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四川省内二级城市汽车保有量每增加10万辆,才能新设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而乐山市目前汽车保有量约为14万辆,在已有两个市场的情况下,乐山市内不应设第3个市场。
原告方还认为,相关文件要求“新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由市州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会审”,但昌仁公司并未经乐山市的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对其作出批复和为其办理登记的两部门仅为县级部门。
两被告方则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原告方所述的相关部门文件,并非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两部门的行政行为并未越权。而商务部门的批复也非行政许可行为,仅仅是一个参考性解释说明,不作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主要依据,两部门的行为并无不当。
两被告方还提出,在扩权强县的大背景下,两部门的权限有所扩大,且峨眉山市与乐山市是否还属于同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亦值得探讨。
最终,法院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