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机械工业网] 目前机床工具出口退税率总体情况是:
(1)金属加工机床(包括滚压成形机床),非金属加工机床(包括石料、玻璃、木材、硬橡胶等硬质材料加工机床),铸造设备,出口退税率都是17%。
(2)上述各类机床的零件、附件,工夹具,分度头及专门用于机床的附件,出口退税率都是15%。
(3)各种加工工具(包括锻压、冲压、钻孔、镗孔、铰孔、铣削和车削等),出口退税率都是13%。
(4)磨具、磨料(包括砂布、砂纸),带锯片,出口退税率都是5%。
2.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税收政策
2009年8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008年3月26日发布的进口税收政策为实施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其中包括12种大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数控装置和6种关键功能部件。
《通知》规定,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通知》还规定,享受本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造企业要进行资格认定,每年3月1~31日,通过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文件,并抄送当地海关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经核定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在每年5月10日前将企业资格认定及相关因素核定结果通知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享受年度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免税进口额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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