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这边已经变了绿灯,我正常行驶,为什么还是我的全责?我开车可足有20多万公里了,还没见过这种事!”昨天下午3时,平安大街宽街路口,霍先生拿着交警的简易事故处理单,满肚子都是疑问。在他旁边,刚刚在骑车通过路口时,被霍先生的车撞倒在地的中年妇女一样满腹委屈:“你没闯红灯?可我也没闯啊!”
按照交警的说法,开车20万公里的老司机,就能全懂交通法?未必!一直正常行驶,丝毫没有违法,还会被判事故全责?可能!被别人车头撞了自己车尾,还得给对方修车?有时还真会!就算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对一些驾车基本原则同样不甚了解。根据统计,北京道路上涉及“让右”、“灯头让灯尾”、“转弯车撞逆行自行车”等事故中,在定责时最容易吵成一团,这也凸显出了老司机们头脑中的“道交法盲区”。
“让右?没听说过!”
事故 环线主路,两侧车道的车子同时向中间并线,“砰”,撞了。司机魏先生听到交警判自己全责,理由是“没有让右”,顿时怒了:“并线事故不都是前车全责吗?我是后车!让右?什么叫让右?”
解释 “很多司机根本没听说过‘让右’规则,但交通法就是这么规定的。”交管局事故处刘建峰科长说。据他讲,这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安全。“比如内外侧车道同时向中间并线,撞上了,碰撞部位必定更靠近右侧车上的司机。”
延伸 刘建峰说,在没有红绿灯和让行标志的路口,交叉方向车子抢行相撞,也要遵循“让右原则”。南向北要让东向西的,东向西要让北向南的,以此类推。
例外 唯一无需遵守“让右”规则的就是路口相对方向来车向同一方向转弯,此时,右转车辆需让行左转车辆,这是由于左转车过路口的距离更长,如果右转车和它抢路,路口会被堵住,影响下一个红绿灯周期的通行效率。
“灯头让灯尾?
那我什么时候能过去?”
事故 平安大街上,霍先生见面前变了绿灯,于是踩油门起步。左侧突然毫无征兆地冲出一辆自行车,正撞在左侧车灯上,骑车的中年妇女一跤摔倒。最终,司机霍先生被判定负全责。
解释 交通民警的解释是,经查,骑车人也没有闯红灯,而是在上一个绿灯即将结束时进了路口,只是她骑到中间,被转弯车挡了一下,突然出现在霍先生车头时,她也拥有路权。根据规定,“灯头需让行灯尾”,如此一来,正常行驶,并无违法行为的霍先生只能为事故买单。
纠结 “灯头让灯尾”固然是法律,但实行时却鲜有司机知道这条规定,也不甚理解。以花市路口为例,由于崇文门路口拥堵时车尾屡屡排到花市,由南向北的车辆常在绿灯时进入已经拥堵的路口,即使南北方向变了红灯,东西方向的车子也休想通过。于是许多司机只好硬闯。因为如不硬闯,南北方向很快又变回绿灯,自己将永无通行之日。据介绍,《道交法》本来早已规定“绿灯时路口拥堵则禁止驶入”,但能遵守的司机太少,交警处罚起来的确有难度。
“我已经转过去了,是他撞我的车尾!”
事故 望京广顺南大街一个路口,周小姐正驾车左转,车尾被迎面而来的一辆直行车剐了一下。面对交警的罚单,对新车被撞心疼不已的周小姐怒不可遏:“就算我转弯车要避让直行车,可我已经过去了,是他撞我的车尾啊!”
解释 从事了多年事故处理的事故处郝明河警官说:“‘转弯车避让直行车’是个硬性规定,只要车子还在转弯过程中,和直行车发生碰撞,基本都是负全责。”尽管在驾校里学习时都知道这个规定,但是真的在路上发生了事故,很多人的判断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偏差。
延伸 还有比这更让人不解的。郝明河警官说,如果自行车在路口逆行,和正在右转弯的机动车撞上了,交警一般也会让机动车承担一定责任。尽管从常理上看,右转弯时,司机的眼睛一般都盯着车子的右后方,特别是现在电动自行车太多,司机需要观察的范围更大,这时很可能顾不上车身左侧逆行方向。“但是《道交法》更重视人的安全,它是基于‘生命权大于通行权’的原则。这不能算不公平,而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
缘由
“多年的老司机 并不真懂交规”
记者随机做了个调查。在接受调查的30人中,最长驾龄16年,最短2年。“转弯让直行”的知晓率为100%,但对“转弯车的车尾被撞是否仍应负全责”的问题,有7成人表示“不清楚,没把握”。至于“让右”、“灯头让灯尾”,知晓人数不超过10人,只在两三成之间。
东方时尚驾校法规教学处主任张丰光说,这几项对老司机而言貌似“法律盲区”的规定,驾校学员在学习交规的时候都在培训范围之内,其中诸如“转弯让直行”之类还是重点教学内容,在法规培训课时和快速处理规定课时里都会讲到。因此从培训角度上讲,应该并不存在“盲区”。
“多年的老司机对交通法并不全懂,或者并不真懂,也不能算太稀奇。对老司机来说,有的法律法规也许会‘用进废退’,平时用得上的就很熟悉,长时间没出过事故,对有些规则就生疏了。”张丰光说。他认为,就算不能将《道交法》烂熟于心,只要真正熟悉了解了驾车“黄金三原则”,必能有效地减少事故。这三项原则说来简单:集中精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不过要真想提前预知周边所有车辆行人的动向,非有娴熟经验不可
来源:北京晚报 2012/6/25